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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若干问题与对策

作者:王勇胜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09日

  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中的若干对策

  鉴于当前形势,为有效遏制安全管理的不到位现象,迅速扭转安全形势的不利局面,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一些适宜的措施:

  1.政府部门安全监督管理中的对策。

  一是强化监督,严格执法,杜绝腐败。工程安全监督要从现场实际出发,拓展到建筑工程参与各方行为;应重点监督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健全这个保证体系,保证体系是否有效运行,是否具备持续改进功能;应重点监督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应重点监督施工企业各有关人员安全责任是否履行;发现违法违规,不履行安全责任,坚决处罚;不断修订、完善和健全工程安全法律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安全通病问题可实行专项整治。

  二是推行诚信制度建设,运用市场信誉杠杆管理安全。建立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安全行为诚信档案信息库,定期公布;将安全不良记录或通报批评在各种新闻媒体曝光或公示,也可在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定期播出;将安全不良记录与企业资质管理、招投标相结合。

  三是严厉处罚施工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项目经理的主观能动性。推行项目经理安全扣分制;超过分值,进行强制培训,降低项目经理资格等级,直至取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处罚企业时,同时处罚项目经理;政府对企业上交罚款情况定期汇总公示;通报批评企业与工程的同时,也要通报批评项目经理甚至总监理工程师。

  四是充分发挥协会及学会的作用,对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建设项目较多的业主等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针对性培训。建立建筑劳务培训教育基地及主要安全技术负责人员的县级培训交流基地。提高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及技工、民工的安全知识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2.施工安全监理方面的对策。

  通过立法,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实现安全监理、监督互补,彻底解决监管不力和缺位问题。整合现有质量监督人员力量兼管安全,形成质量安全监督一体化;监理单位在施工质量进行控制基础上,接受业主委托,拓展到施工安全的控制,形成安全生产的真正全过程、全天候实时监控。

  3.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的对策。

  为突出强化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改变日益弱化的严峻形势,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在建筑企业资质标准中予以明确各类资质等级企业安全管理科室的设置与人员要求。强调企业内部应单独设立安全科室;明确规定企业专职安全检查管理人员数量;建立企业安全自控有效运行机制,专职安全员与项目经理经济利益脱钩,工资奖金改由公司发放,保证安全检查工作的独立性;调整机制,落实实施《建筑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消除、降低和控制职业安全健康危害和风险,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体现企业“以人为本”的自控机制,实现安全、效益双丰收。

  4.工程项目施工现场项目部的对策。

  充分利用各个协会及学校等教学资源,对建筑工人的建筑工程基础知识、安全基本要求要进行强制性培训;鼓励技术工人参加技术等级培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通过劳务交易中心,规范劳务承发包行为,杜绝闲散零星劳力上门推销或无合同上岗现象。大力组建多工种、多专业劳务分包企业,使建筑企业结构分类更趋合理,真正形成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三级分工模式。项目部可定期开展经常性安全事故实例讲解,消除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或班组长的‘成功经验’误导,加强对安全储备必要性的充分认识。使‘要人人安全’转变为‘人人要求安全’的自觉行为。

  三、结语

  安全管理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保证生产工具的安全使用和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经济有序运行和健康发展的一门综合性科学。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动态、严峻的管理工作,同质量标准一样,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同样会赋予新的历史内涵,在当前倡导‘以人为本’安全理念的指引下,我们更应该紧紧依靠科技进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实施长效管理。特别要抓好安全防护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加强工程施工安全理论研究,通过科技攻关,解决影响全局的重大技术关键课题,以技术创新改善我国安全技术落后的状况;关注科技创新,推广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运用。用科技进步促进安全生产,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不利局面。

  相信通过以上各条途径、采取各种有效手段,齐抓共管,一定能够形成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严密有效的控制网络,使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施工企业有机协调运行,最终形成安全管理有序、到位、高效的运行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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