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火灾之迷
目睹了这许许多多的火灾隐患,笔者终于找到了近几年来火魔频繁光顾建筑工地的原因。可以这样说,建筑工地为火魔“滋生”提供了良好的土壤。
电线私拉乱接现象较为严重。建筑工地要进行施工,根本离不开电,电焊机、切割机、搅拌机等都是大功率的电器。然而,在许多建筑工地,用电都极不规范。由于建筑工地用电是临时性的,安装不规范,电线私拉乱接的现象十分严重。特别是工人宿舍和食堂,电线的接头随处可见。由于电线经常移动,至使绝缘层破损,容易引起短路而起火。更为严重的是,配电箱也是随意乱装,许多都是安在木板上,有的配电箱甚至用的是木箱。
人员混杂,素质低下。据了解,建筑工人中,有一大部分是从四川、安徽、江西等省来的民工,这些人的素质都比较低下,许多人连初中都没毕业,更有一些是文盲、半文盲。关于消防安全知识,可谓是一问三不知。在消防安全问题上,绝大多数工人都抱着侥幸心理,认为根本无所谓,就是烧起来,也不会烧掉什么东西。而他们由于从事重体力劳动,较疲劳,大部分是倒头就睡,一旦发生火灾发现不及时,易酿成大灾。一建筑工地的管理人员告诉笔者:“建筑工人的流动性比较大,大部分是临时性的,尤其是这些外来民工,他们往往是在一个工地只呆上几个月,工程完成后就走人。因此,消防安全培训根本谈不上,也不现实。消防问题只能靠他们自觉,我们是难以强迫的。”
建筑工地的人员混杂也是一大隐患。特别是在中、小型建筑工地,大门虽然有人值班,但对于出入的人员却不大过问,人员可以自由出入。因此,难免有什么事情发生。笔者出入一些中、小型建筑工地都无需出示证件,如入无人之境。“我们只管有没有人从工地内把东西带到外面去,至于其他的,我们也管不了那么多。”一位值班人员这样告诉笔者。
消防器材配备严重不足,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消防通道堵塞。在笔者走访的建筑工地中,除了较大的几个工地有配备部分的灭火器外,一些中、小型的工地,连个消防器材的影子都没见着。建筑材料乱堆乱放的现象十分严重,有些施工人员为了图一时的方便,就将这些危险物品堆放在他们认为比较“便当”的地方。而这些地方,往往是人员密集的场所。在宿舍、食堂等有明火的地方,也存在这种现象。由于杂物的随处堆放,造成消防安全通道被堵塞,在许多建筑工地,特别是框架已经完成,开始装修工地,先期工程遗留下来的废弃物大部分堆集在通道上。
违章作业现象严重。纵观近年来建筑工地火灾,可以发现由于违章作业引起的火灾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据了解,在许多建筑工地,无证操作的现象十分严重。由于建筑工人不固定,施工单位在使用这些人员时,大都没有过问有无上岗证。特别是对一些进行电焊、气割等危险作业的人员,同样也不管有无上岗证。在北环中路边的一建筑工地,记者看到几个工人正忙着电焊和切割,火花四处乱溅,而旁边则是些可燃物。一位工人正在高架上焊接,产生的大量火花溅落下来,落在底层的杂物上。
敢问路在何方
这么多隐患的存在,谁能保证不酿成灾难呢?目前,我们能做的惟有尽量地消除这些隐患,创造一个安全的施工环境。
其一、齐抓共管,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消防麻痹和侥幸心理,做到有备无患。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责任制,形成管理网络,实行奖惩兑现,做到奖不虚设,罚不妄加。《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筑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阅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其二,加强对电气线路及明火的管理。从近年火灾形势看,电气类火灾所占的比例相当大,而建筑工地作为一个特殊的场所,加强电气管理尤为重要。要消除火灾隐患,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施工单位就必须加强电气线路的管理。严禁电线私拉乱接,对工程施工用电,要严格按照电气线路使用安全的要求。同时加强对员工宿舍用电的管理。特别是加强对电热棒、电炉等高功率电器的管理。对于明火的管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中更加详细地指出: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其三,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目前,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员有一大部分系外来民工。处于城市边缘的他们,想的只是多赚点钱回家,加之素质又较低,往往对自己生活、工作环境的安全条件视若无睹。施工单位要针对这些特点,进行宣传教育,并从加强管理入手,让这些工人意识到自身的安全。工地主要部位要设警示标志,同时加强对工地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管理人员消防素质,通过他们来进一步地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施工单位要建立义务消防队,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
我们期待建筑工地作为一个安全环境的出现,期待着施工单位为施工人员买下一份真正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