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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海大桥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作者:蒋德光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09日

  2、防潮汐安全管理规定及技术措施

  (1)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

  (2)涌潮来临,将物资、机具提前半小时撤离到安全地方,任何人不得在沙滩上逗留。

  (3)严禁将不能随时转移的机具、物资放在沙滩上。

  (4)涌潮来临,拖轮、交通船应及时避潮。

  (5)每根钢管桩打入后应立即测出河床标高,以后每周必须测量一次(大潮应每日测量),当冲刷深度超过规定值(浅滩区2m,浅水区4m,深水区5m )时,必须马上抛砂袋维护。

  (6)每排钢管桩施打完毕,必须马上按设计要求进行桩间联接,增加桩的稳定性,防止涌潮时出现意外事故,造成桩倾斜或倾倒。

  (7)避潮:对于打桩船、起重船及大吨位方驳等无自航能力的船,在大涌潮来临之前,将其拖离桥位,用大马力拖轮转移到避潮锚地避潮。自航船舶在涌潮来前,驶离桥位,待潮过后再驶回。

  (8)就地抗潮:在小潮时,大型船舶采用就地抗潮的办法避潮。就地避潮的船舶,事先在桥位附近设置好的锚系统,在墩上设抗潮锚,在上游设领水锚,并设置侧锚,同时在船上必须有备用锚及锚缆设备,以备应急之用。来潮时,应使船舶离开墩位,以免涌潮来时船舶与桥墩临时结构碰撞,造成船破墩坏的事故。潮过后再将船舶移就位,必要时应将浮吊杆放下以降低重心。对小型交通船采用桅杆吊或吊车吊离水面的方法避潮,涌潮后即可放入水面恢复交通。

  (9)由于涌潮作用,桥址处海床经常发生变化,对于大型船舶应安排专人随时检测水深,以了解海床变化随时移船,以免造成船舶搁浅,影响施工作业。

  (10)栈桥和钻孔平台及桅杆吊安装就位后,打桩船、浮吊以及其它船舶应尽快撤离施工现场,减少水上船舶。

  3、在风浪、潮汐时的施工注意事项

  切实抓好雨季施工,增加资源投入,多点同时开工,抢好低潮水季节。统筹安排,集中力量突击各分项工程,尽量减少风、浪、潮对工程的影响。

  (1)沉桩施工应尽量避免在大潮期间进行,当水流流速大于2m/s,风力大于6级时应停止沉桩施工。钢箱梁吊装时,除0、1、2号块之外,其余块件尽量不在台风活动频繁期间进行吊装。

  (2)承台施工平台施工设计时,考虑其能在大潮时正常施工,同时在施工平台上设计了保证能让船舶在低、高潮能停泊的措施。

  (3)该桥钢箱梁所经的杭州湾风浪潮较大,为增加有效工作时间,首先装船码头上设置的装船栈桥保证涨潮和退潮时能正常施工;并对船舶的稳定性按规范作出详细的计算校核工作,并根据天气制定合适的海上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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