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筑安全教育基地教育方法。
为配合建筑安全教育基地工作的开展,市建筑管理部门下发文件规定各建筑企业以工程项目部为单位,在工程开工后30日内排定教育计划;计划排定后7日内向建筑安全教育基地递交建筑安全教育申请表和建筑职工安全教育花名册一份,并将教材汇总后交安全教育基地审查;3日内教育基地排定时间通知项目部。为确保落实,要求项目经理亲自带队,组织一线施工人员按期进基地接受安全教育。教育完毕,教育基地将核实准确的职工花名册打印三份,加盖专用章后一份返还项目部放入安全教育资料以备检查,一份基地留存,一份报工程所在地的安全都督机构。因施工需要,职工无法一次接受教育的,可分两次(职工花名册应分开登记)到基地接受教育。对第一次接受安全教育的职工,我们根据工程规模设定了底限:工程面积3000 m2以下的不少于40人,3000~5000 m2不少于60人,5000~10000 m2以上的不少于120人。初次教育后工程其他施工阶段的再入场一线职工,应在进场后7日内依前所述提报申请,分别进基地接受安全教育。
5建筑安全教育基地有效运行的保证办法。
首先市建委和各区县建设局、市(区县)建筑管理部门和建筑业企业在分别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时,将接受基地的安全教育作为一面重要指标考核,并建立相应的检查、考核、奖惩制度;同时要求监理公司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将一线职工接受基地教育视为项目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控制易发事故薄弱环节)的重要内容,对不按期接受教育的要作为施工现场易发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监控,调动多方资源督促,要求企业及项目部积极认真开展此项工作。市及区县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在日常安全检查中,都将一线职工安全教育列为检查重点内容,一是检查是否接受基地安全教育。二是对一线职工与安全教育花名册进行认真核对,检查各个施工阶段职工是否全部接受教育。对未接受基地教育或教育人员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限期进行培训教育,仍不进行培训教育的视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予以停工整改、严肃处理。同时制定激励制度,各建筑安全教育基地对项目部的安全教育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市建筑管理部门年底组织评选优秀职工安全教育工作组织者,并与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制度及企业的评优升级挂钩。同时明确规定凡一线职工不接受基地安全教育的一律不得申报安全文明工地;初验安全文明工地合格后不继续按要求组织再入场一线职工接受安全教育的,一律撤销安全文明工地称号;该项目部下次投标前安全生产情况审查不合格,项目经理不得参加年度评选活动。
全市建筑安全教育基地自2003年初运行以来,已累计培训一线操作工人近10万人,受教育的职工无一发生死亡事故,取得了良好效果。不少工人在受教育过程中流下了眼泪。工人们普遍反映:次此教育既提高了安全意识,又掌握了不少知识,再出安全事故的话是害人又害己,不仅给家庭带来灾难,对父母、妻子、孩子无法交代,也辜负了主管部门抓安全的一番苦心。2003年6月份,建设部郑一军副部长率领的国务院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淄博市进行检查时称赞:“淄博市建立安全教育基地的做法很好,是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的治本之策,是从源头控制伤亡事故的重要措施。安全教育基地怎么搞?建设部也在研究这个问题。淄博搞好了,部里可以来开现场会。”建设部汪光焘部长在全国建设系统宣传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也强调要总结推广建立培训基地经验,大力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
建立建筑安全教育基地,对于广大一线建筑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素质,是从源头上控制伤亡事故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在安全防护设计基本到位的情况下,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提高一线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措施的重要手段,安全教育基地的运行必将对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对建筑安全教育基地存在的有关不足及时进行改进,使建筑安全教育基地更具有灵活性及生命力,更好地满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地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