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浅谈企业普通员工的安全教育

作者:张晓迎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2月22日

  四、企业普通员工安全教育的方法

  对企业一般职工的安全教育通常采用讲授法、谈话法、访问法、练习法、复习法等,随着我国安全管理的不断深化,企业安全教育已经形成一定的体系。

  (一)职工的三级教育是我国长期以来一直采用的安全教育形式,主要方法和内容如下:

  1.厂级教育。对新入厂的工人、大中专毕业生在分配到车间和工作岗位之前,由厂安全部门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国情、厂情教育,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教育,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文件,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企业内不安全点介绍,一般的安全技术知识。

  2.车间教育。新工人和新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由车间进行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本车间生产概况、工艺流程,机械设备的分布和性能,本车间安全生产情况,车间劳动规则和安全注意事项,车间内危险地区、有毒有害作业情况及安全事项,车间级教育主要采取现场观摩讲解的形式。

  3.班组教育。教育内容包括:本工段、班组的工作性质、职责范围,安全规章制度,各种机具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作用,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等,工作点的尘源、毒源、危险机械、危险区的控制防护办法,讲解事故教训,发生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和安全撤退路线等。

  (二)转岗、变换工种和四新安全教育。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企业内部的改革,人员的优化组合以及产品调整、工艺更新、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岗位、工种和习惯做法的改变,必然引起职工的不适应,对他们进行转岗培训是非常必要的。

  (三)复工教育。指职工离岗三个月以上或工伤后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四)特殊工种教育。主要指对操作者本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工种,比如电工、锅炉司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起重机协作业、金属焊接作业、机动车(船)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爆破作业、井下瓦斯检验等,对特殊工种人员要进行脱产或半脱产的专门培训,培训后经严格考核,由劳动部门颁发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许可证,才允许上岗操作。取得上岗操作证的操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及时补充更新本岗位的安全技术知识,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定期复审,复审考核不合格的禁止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五)企业日常教育和其他安全教育。安全工作要警钟厂鸣,常抓不懈,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同时要抓住事故、节日等有利时机进行安全教育,加深职工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1.企业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如定期的班组安全学习,工作检查等,不定期的事故分析会,事故现场说教,典型经验宣传等。

  2.季节教育。结合不同季节中安全生产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灵活多样的超前思想教育。比如夏天防暑降温,冬天防火防冻。

  3.节日教育。统计表明节假日前后是各种事故的高发期,主要原因是因为节日前后职工情绪波动较大,节日教育就是在各种节假日前后组织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4.施工作业前的安全教育,特别是较大型的施工作业,任务紧,人员多而杂,交叉作业,工作环境复杂恶劣,所以要把住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关。

  五、结语

  做好企业普通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是搞好安全工作的基础,只有在职工群众中,人人从思想意识上,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概念,掌握扎实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才能有效地避免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取得好的经济效益,使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站稳脚。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