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点击数:   更新日期:2026年04月1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公告(2026年第3号):将3-氯丙炔等5种化学品纳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发 文 号:公告 2026年 第3号
发布单位:应急管理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等
发布日期:2026-04-09

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应急管理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决定,3-氯丙炔、2-碘酰基苯甲酸、2-重氮乙酰乙酸对硝基苄酯、甲磺酰基叠氮、2-硝基-3-甲基苯甲酸等5种化学品纳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应急管理部将配套补充完善《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新增化学品信息

 

 

应急管理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督总局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航局

                          2026年4月9日


附件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新增化学品信息

 

序号

品名

别名

CAS号

备注

1

3-氯丙炔

炔丙基氯

624-65-7


2

2-碘酰基苯甲酸


61717-82-6


3

2-重氮乙酰乙酸对硝基苄酯


82551-63-1


4

甲磺酰基叠氮


1516-70-7


5

2-硝基-3-甲基苯甲酸

2-硝基间甲基苯甲酸

3-甲基-2-硝基苯甲酸

5437-38-7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