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
9.加大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力度,保持整治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三无”车船、超范围超能力经营等行为,继续加大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和开展船舶超载专项整治,加大内贸集装箱治超执法,进一步强化非法营运和非法载客车船的治理。
10.强化道路客运安全生产管理。严格“三关一监督”的安全工作职责,严格“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加大对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现象的打击力度。研究落实客运车辆挂靠安全管理责任,规范长途客运公司挂靠经营管理行为。
11.加大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运输和放射性物品运输专项治理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重点加大对营运车船违规从事危险品运输,滚装运输和集装箱运输夹带危险品的查处力度。
12.继续开展砂石运输、渡口渡船的专项整治。采取联防联控措施,严厉打击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砂石运输,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精矿粉、钢材水路运输的安全管理。继续强化桥区、枢纽等重点通航水域的安全管理,改善通航条件。
13.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消防工作。强化客滚船、旅游船、在建施工项目、客运站场和办公场所的消防管理。
14.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加强大型桥梁、隧道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继续开展以防坍塌和高处坠落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活动。积极推进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四)做好重点时段运输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
15.做好春运、节假日以及“两会”、建党90周年等重大活动期间的运输安全保障,认真部署,周密安排,保安全、保运输、保畅通。
16.加强台风、洪涝、寒潮大风、冰冻雨雪等极端气象灾害和滑坡、泥石流等重大地质灾害的预警预防工作,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五)加强安全投入和科学技术的应用。
17.加大安全基础设施和装备投入。加强高速公路和重要干线公路运行监控设施建设,加大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力度,加大安全监管、助航设施以及监管和航道养护船舶、装备及基地建设力度。
18.加强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建设。加快水上救助飞行力量、救助船舶、抢险打捞装备、航道抢通装备、溢油基地以及国家、省、市交通运输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建设,完善公路水路应急运输保障机制。
19.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和应急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综合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数字航道、交通电子口岸和水上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信息互通、协同高效的公路网管理平台体系,推进营运车辆联网联控信息系统和城市公交、轨道交通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督促落实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重大风险源普查,启动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源数据库建设;推广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和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系统。
20.加强行业安全生产与应急科技应用。利用先进科学技术,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与应急重点课题研究,加大安全与应急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六)继续开展“双基”(基层、基础)建设活动。
21.按照“双基”建设活动方案,制定年度工作安排,细化工作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建设目标。
22.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双基”建设活动自查互查和交流学习,重点检查活动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加强宣传推广,推动“双基”建设活动深入开展。
23.完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督促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制订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并纳入各级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与规划中。
(七)加强安全生产与应急队伍建设。
24.加强农村公路、库(湖)区水上安全监管与应急力量建设。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专兼职队伍建设,重点加大安全和应急关键岗位、高级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25.加强培训和演练。开展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按计划开展相关应急演练,提升交通运输尤其是城市轨道交通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