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局)定于7月22日至23日,在山西省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通知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总结上半年工作,分析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明晰工作思路,推进工作创新,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主任,国家局机关各司(室)主要负责人、国家安全生产监察专员和各在京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党政主要负责人。邀请山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相关司局负责人出席。邀请部分新闻单位记者到会采访。与会单位及代表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三、会议报到时间
2003年7月21日(星期一)。会期两天。
四、会议地点
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待所(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北石店镇,总机:0356-3683021,传真:0356-3683021)
五、其他事宜
1会议生活接待组组长:马洪发(国家局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联系电话:13901062527。
2报到当日,会议在山西省晋城火车站和河南省郑州新郑飞机场、郑州火车站安排接站。需要在晋城火车站接站的代表,请提前与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需要在郑州新郑机场和郑州火车站接站的代表,请提前与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联系。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联系人:高良(局办副主任),联系电话:0371-3937393,13803895687;传真:0371-3937393
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武德生(行政办主任),联系电话:0356-3664143,13903561087;传真:0356-3664545
3请各有关单位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单位、姓名、性别、民族、职务)于7月11日12时前传真至国家局值班室,联系电话:010-64463100,64463200;传真:010-64237417,64214613。
附件:会议代表名额分表
二○○三年七月五日
附件:
会议代表名额分配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共32人)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共23人)
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书记,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主任。
三、国家局机关及各在京直属单位(共52人)
局机关各司(室)主要负责人,国家安全生产监察专员。
调度中心、国际交流合作中心、煤炭工业档案馆、机关服务中心、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煤炭工业人才交流培训中心、中国煤炭工业发展研究咨询中心、煤炭工业通信信息中心、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安全生产报社(中国煤炭报社)、煤炭总医院、华北科技学院、中国煤矿文工团、煤炭信息研究院、煤炭工业职业医学研究所、中国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中国煤炭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党政主要负责人。
四、特邀单位(名额自定)
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和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司局负责人。
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国煤炭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