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1999年全国“安全生产周”活动的通知国经贸安全[1999]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安全生产委员会、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1999年是我国历史最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我们将迎来建国五十周年和澳门回归,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尤其重要。为此,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使广大职工、企业经营者,及至全民都能清楚地认识到:“安全生产是人们生命健康的保障,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前提和条件”。
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国家经贸委定于1999年5月9日至15日,在全国开展主题为“安全·生命·稳定·发展”的’99全国“安全生产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朱镕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今年1月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特别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的临近、整改工作情况的检查。
二、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周”活动的组织、协调和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必要的活动经费,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要围绕活动主题和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画、宣传小册子、标语、黑板报、挂图和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手段,采取知识竞赛、讲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这次活动搞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
要利用5月9日的休息日开展全社会大规模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营造活动氛围,传播安全知识,教育广大公众。
三、组织安全生产专题报道。通过宣传,树立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典型,惩戒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请有关单位积极协助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中国报道”等栏目制作有关安全生产的专题节目,并于“安全生产周”期间播出。
四、开展计算机网上安全知识有奖竞赛。利用计算机网络──“中国安全网”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普及教育,宣传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新经验。
五、做好“安全生产周”的总结工作。请按要求认真填写活动情况统计表,并于1999年6月20日前将该表与’99全国“安全生产周”工作总结报我委。
活动期间,请各地区、各部门与我委安全生产局保持密切联系,及时通报活动的筹备和进展等有关情况。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