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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5日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供电企业安全文明生产达标考核实施细则(修订本)》的通知

发 文 号:电安生[1996]164号
发布单位:电安生[1996]164号

各电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
  自1993年部决定在供电企业开展安全文明生产达标工作以来,供电企业达标已取得实效,安全技术经济指标、企业管理素质和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安全文明生产面貌明显改观。目前全国供电企业达标面已超过50%,为了进一步促进达标工作,使其起到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实效,特制订《供电企业安全文明生产达标考核实施细则》(修订本)(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本细则中达标指标标准从1997年元月1日起执行。在达标管理中要加大能耗指标的考核力度,凡1995年度网损高于1994年的供电局不能达标,对于已达标的局也要给以黄牌警告。
  附件1:供电企业安全文明生产达标考核实施细则(修订本)
  附件2:供电企业安全文明生产达标申报(复查)表
  附件3:供电企业达标考核内容及评分规定
  1996年3月13日
附件1:
供电企业安全文明生产达标考核实施细则
(修订本)
电力工业部
  供电企业安全文明生产达标考核实施细则
  (修订本)
  为了促进供电企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根据部颁《关于全面开展发供电企业安全文明生产达标工作的决定》和《安全文明生产达标企业标准》,特制订本考核实施细则。
一、 达标企业的必备条件
  (1) 企业领导班子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党政工关系协调,团结进取,密切联系群众,无违法违纪事件;企业未发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事件。
  (2) 考核年度和申报期内,企业未发生生产人身死亡事故或性质严重的群伤事故;未发生本企业责任的特大、重大设备事故和大面积停电事故。
  (3) 在完成主管局下达计划任务基础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先进:供电电压合格率≥92%,其中A类电压合格率≥90%(见五、说明注1);配电系统供电可靠率≥99.7%(见五、注2);线损率未达“九五”期末目标值的,与1995年实绩相比每年下降不小于1.2%~2的幅度;线损率降低系数K值≥0.007(见五、说明注3);变电所充油设备无滴漏(见五、说明注4)。
  (4) 电调度、控制设施完善实用,调度自动化系统达到实用化标准,电力负荷监控量≥70%,并按规定验收合格。
  (5) 坚持优质服务,考核年度获得省、地(市)级精神文明或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称号或者获得网(省)局级先进企业称号或者用户评价满意率≥85%(见五、说明5)。
  二、 达标考评内容及验收标准
  (1) 考评内容包括安全管理、文明生产、设备和生产管理、用电管理及优质服务、技术进步共五项,其中每项内容按工作成果指标和工作质量两个部分考核。
  (2) 达标验收标准:对五项考评内容均采用综合评分办法,每项考评满分分别为200分或100分,各项(或分项)考评得分率均在85%以上者方可申报部达标企业。
  三、 考核指标及评分办法
考核指标及评分办法见附件3。
  四、 达标申报与验收命名
(一) 企业达标申报
(1) 申请部达标的企业,必须具备必备条件,考评内容自查合格。
(2) 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三方面。
1) 填写统一的《供电企业安全文明生产达标》申请表一式五份。
2) 申请企业的《自查报告》,各项指标实绩及计算说明。
3) 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 企业达标验收
  (1) 供电企业达标申报后由网(省)局组织考评验收报部后命名,必要时部组织抽查验收。网(省)(见五、说明注6)局于每年三月底前将考评结果报部。
  (2) 供电企业达标的考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在《中国电力报》公布结果,对达标企业予以表彰奖励,具体办法由主管网(省)局参照发电企业达标表彰奖励办法制订。
  (3) 考评、评审验收工作要严肃认真,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认真核实有关数据、资料、凭证的正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4) 达标企业实行动态考核,不搞终身制。各网(省)局对达标企业每年复核,发现达不到标准的,要及时研究,限期整改,到期考核达不到标准的,由网(省)局提出意见,按原申报验收程序报批,撤销达标企业称号。
  (5)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在申报过程中的,取消申报资格;已审定的,由评审验收部门撤销称号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 说明
  注1:电压合格率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按照部颁《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执行。由于个别表计损坏未能统计或者手抄统计代替的比例≤10%并予以说明。
  注2:“配电系统供电可靠率”系指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率。目前暂用RS考核,但各单位都应按可靠性管理办法报送RS及RS数据。考核数字应与电力工业部可靠性管理中心公布的数字一致。
  注3:关于线路损失率降低系数K的计算规定。
(1) 标准:K≥0.007。
(2) 线路损失率
线路损失率(%)=(线路损失电量/供电量)×100%
线路损失电量=发电厂供入电量+邻网输入电量+外购电量-输至邻网电量-售电量
供电量=发电厂供入电量+邻网输入电量+外购电量-输至邻网电量
(3) 线路损失率降低系统K的计算
K=(XF-100Y)/EX
其中 X=[(Ymin+4Ymid+Ymax)/6]×100
E=0.3/α+0.7α
α=考核年度售电量/上年度售电量
式中 Y——考核年度供电企业完成的线路损失率;
X——线路损失率考核基准值;
Ymin、Ymid、Ymax——考核年度前三年中企业实际完成线损率的小值、中间值、大值(前三年中有两个Y值相同的,则将相同Y值中的一个视为中间值代入);
E——电量增长修正系数;
α——电量增长系数,α值超过1.12的,按1.12计算。
(4) 已达标企业复查时线路损失率降低系数的标准K′按下式计算
  K′=K·β
其中 β=1-logN
式中 N——达标后的年数;
β——系数,其值小于0.64时,取0.64。
  1) 复查时,当某年没有达到K′的标准要求后,即中断,下一年度仍按K值(即≥0.007)要求复查。
  2) 当发生较大供电范围划转时,可对应计算。
  3) 1995年线损率实绩小于1991~1995年5年线损率平均值的,可按5年平均线损率实绩对比。
  注4:“变电所充油设备无滴漏”是指渗油处在5min内无油珠垂滴。
  注5:企业所在省、地(市)和网(省)局未进行评选先进活动,则使用“用户满意率”来进行评价。但对企业所在省、地(市)和网(省)局已开展评选先进的活动,而企业未被评上,则视为不具备必备条件。
  用户满意率的含义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 对电压质量的反映。
(2) 对停电影响的反映。
  (3) 对供电部门服务质量的反映(如报装接电、检修、电费抄核收环节的及时性和服务态度等)。
  注6:(省)是指不归网局管理的省、自治区电力工业局。
附件2:
供电企业安全文明生产达标申报(复查)表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盖章)
报送日期:199 年 月 日
电力工业部
一、 企业基本情况(一)

  注 荣誉称号是指省、部、国家颁发的政治思想、精神文明、达标升级、科技进步等有关称号。
  一、企业基本情况(二)
① 转供电量填入备注栏。
② 用户电容器填入备注栏,事故率计算时不参考。
二、 主要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三、 五项考核指标评分表

四、 单位自查情况
五、 网、省局审查(复审)意见
六、 电力工业部审批意见

附件3:
供电企业达标考核内容及评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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