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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5日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尾矿库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 文 号:(京劳职安发[1996]183号)
发布单位:(京劳职安发[1996]183号)

各关区、县劳动局,有关局、总公司:
现将劳动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尾矿库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劳矿局发[1996]2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目前汛期已到,尾矿库安全渡汛已进入关键时刻。各矿山企业要切实做好尾矿库安全监测工作,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理;对病库、险库要备足抢险物资,确保尾矿库的安全运行。
二、首钢总公司在做好密云铁矿尾库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还要对河北省迁安地区的三个尾矿库加大检查力度,三个库的隐患治理工作必须落实,制定的防汛预案要切实可行,并与当地政府保持密切联系。
三、各区、县劳动局要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尾矿库的安全监察工作,针对当地汛期特点,督促矿山企业做好尾矿库的安全防范工作,对降雨比较集中的地区内的尾矿库(坝)要加强巡回监察,确保存不发生重大事故。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尾矿库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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