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检验
5.1一般检验
按GB/T 13661—92中第7章规定执行。
5.2性能试验
5.2.1易去污试验方法:取有代表性的易去污防护服用织物6cm×6cm小样三块,平置于吸水纸上,用60ml滴瓶滴管各滴5滴标准污油试剂于小样中心,在实验室常规温度、湿度条件下,放置4h。然后用浓度为2g/l、浴比为1∶30、温度为40℃±2℃的不含荧光增白剂和酶的洗衣粉洗液,将已污染的小样在家用洗衣机中洗涤12min,再用温水和冷水各漂洗一次。甩晾干燥后,与去污级别样卡比较,确定去污级别。要求三块样布结果一致。如不一致,则重复试验一次,如仍不一致,则按实际结果报告。去污级别样卡由指定单位提供。标准污油试剂见表2。
表2 标准污油试剂
5.2.2耐洗试验方法:用不含增白剂和酶的洗衣粉,配制浓度为2g/l、温度为30℃±3℃、浴比为1∶30的洗液。将待试小样在家用洗衣机中中速洗涤10 min ,漂洗两次,一次2 min 。将这一过程称为洗涤一次的全过程。按洗涤次数要求,重复上述过程,直至15次为止。然后甩晾干燥,按5.2.1规定的方法测取洗涤后的去污级别,此为洗15次后的去污级别。
5.2.3透气、透湿、织物牢度、硬挺度等性能试验方法,按GB 12799相应各项性能试验方法试验。
5.3检验规则
5.3.1面料主要防护性能,应由面料生产厂按批提出经权威单位试验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性能质检报告。服装生产厂应对其进行查验。
5.3.2易去污、耐洗和其它物理性能试验为型式检验项目。易去污及耐洗性能不合格,为A 类不合格;其它物理性能不合格,为B类不合格。
5.3.3其它检验规则按GB/T 13661—92第8章规定执行。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见附录D(标准的附录)。
附录A(标准的附录)
防护服样式、尺寸要求
A1样式
防护服样式见图A1。
A2 成品尺寸
A2.1男式罩衣工服成品尺寸见表A1。
A2.2女式罩衣工服成品尺寸见表A2。
A2.3男式单工服成品尺寸见表A3。
A2.4女式单工服成品尺寸见表A4。
A2.5成品尺寸测量部位见图A2。
A2.6本系列成品尺寸净胸围加放的裕度,单工服为25cm,罩衣工服为30cm。个别单位如认为裕度不够,可按各号型标准净体尺寸自行设计加放。特体单量、单裁。
附录B(标准的附录)
防护服辅料要求
B1抗油拒水、防静电、易去污等三种防护服的辅料按表B1规定。
表B1 抗油拒水、防静电、易去污三种防护服辅料
附录C(标准的附录)
防护服工艺技术要求
C1裁剪
C1.1每套衣服的表面衣片色相应保持一致,并符合标准色相样卡及其允许的偏离范围
C1.2非表面衣片允许有按GB 250评定的下列级别色差:
——裤掩襟面、面拼接处不低于4级;
——领里、袋盖里、袖头里、上衣暗排里、裤暗排面拼接处3~4级;
——胸袋布、裤掩襟里、裤暗排里、门襟面里不低于3级。
C1.3衣片的下料纱向、允许斜度及拼接要求按表C1规定。
表C1 衣片下料、斜度、拼接要求
C1.4衣片残疵点按GB 2661有关规定执行。
2缝制
C2.1缝制针码要求按表C2规定执行。
表C2 缝制针码要求
C2.2 缝纫工艺要求按表C3执行
表C3 分部位缝纫工艺要求 cm
表C3(续) cm
表C3(续) cm
表C3(完) cm
C2.3 锁眼、钉扣工艺要求按表C4规定
表C4 锁眼、钉扣工艺要求 cm
附录D(标准的附录)
防护服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D1每件衣服均需钉缀有名称、号型、生产厂家内容的标签。上衣(大衣)标签钉在后领口正中,裤子标签钉在左侧腰里。
D2包装数量适量定量。包装整齐牢固。包装外标明品名、号型、数量、生产厂家、出厂日期等内容,内外准确一致。
D3应附有合格证等质检证明文件。
D4产品运输中不得损坏、丢失,并防止雨淋、日晒。
D5贮存时不得与腐蚀性物品共存一起。存放处应干燥通风,防火、防蛀、防霉、防鼠,产品堆放处应离墙及地面20cm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