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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鼻喉射频消融设备

标 准 号: YY 0897-2013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起草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津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迈德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奥林巴斯(北京)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3-10-21
实施日期: 201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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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9年01月08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耳鼻喉射频消融设备的术语和定义、组成、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3.1所定义的耳鼻喉射频消融设备。
本标准不适用于高频电灼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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