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通过缴费手段和费率机制将雇主重视安全与否与本企业经济利益相联系。其一是利用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不同概率,制定不同的缴费标准,在此基础上实行浮动费率制度,对事故率上升的雇主与企业实行升高缴费率以示惩罚;对事故率下降的雇主与企业实行降低缴费率以示奖励。德国在运用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方面具有代表性。
4.运用工伤保险基金支持为开展事故预防而进行的科研工作。在法国,社会保障机构负责的事故预防基金会,有责任资助一个国家级职业安全与职业病预防研究所。该所的主要职能是研究并发布有关职业安全卫生信息,培训事故预防专家,向雇主提供提高安全操作的低息货款。在日本,社会保障计划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在支持正常的补偿外,还有责任支持各种推动社会保障预防工作的协会;资助各种工业安全与医药卫生的科研与实验活动;资助劳动者的职业病普查及对工业环境管理所进行的有关科研工作。
国际上对工伤保险职能在认识上的发展和运用工伤保险计划介入安全生产工作,促进事故预防,降低意外事故的发生经过较长时间的认识与实践已经创造了多种方式、方法与实施手段,这些通过我国近年来的派员赴外考察已获得了较丰富的感性认识,为我国工伤保险改革提供了宝贵的参考资料。各地的试点也探索了一些积极的做法。
1.关于运用差别费率机制的问题
差别费率的机制在于根据不同行业风险差别,制定不同的缴费标准,使工伤保险的征费标准更加科学合理,亦可以为浮动费率的实施打下基础。
近几年来,在进行工伤保险改革的省、市、地、县都根据本地区行业风险的不同特征,制定或颁布了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差别费率。一部分市县在实行差别费率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浮动费率的手段,对安全生产管理不同后果或奖励或惩罚。
从对海口市、武汉市、大连市、沈阳市、锦西市、南昌市、铁岭市、柳州市、东沟县、福建省宁德地区10个市、县、地区工伤保险改革分析,对行业风险等级的划分从2类到15类不等。
费率在当地工资总额的0.1%~3.6%之间变化。如:海口市的工伤保险费征集标准划分二类,征集费用标避为工资总额的0.6%~0.8%。武汉市按三类划分,征集费用标准在工资总额0.8%~1.9%间变化。大连市工伤保险征集费用标准按15类划分,费用在工资总额0.1%~1.5%间变化。
2.关于运用浮动费率机制的问题。
使用浮动费率机制的目的是将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多少直接与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工伤事故实际发生情况挂起钩来。浮动费率标准的确定,是依据统计分析确定的不同行业分类的工伤事故频率标准,检验有关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工伤事故频率,来确定其次年上下浮动值。同时,浮动费率机制的运用,也是保证工伤保险费用合理征集的必要手段。
对海口市、武汉市、大连市、沈阳市、锦西市、南昌市、铁岭市、柳州市、东沟县、福建省宁德地区l0个市县区工伤保险改革立法分析,运用浮动费率机制的有4个市。武汉市对连续3年不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给予返还一定数量工伤保险基金的奖励,同时从第四年起,下降征收工伤保险费的0.1%,5年以上下降0.2%,10年以上下降0.3%,对工伤事故率超过本行业平均事故率的单位,下年度起提高其征收比例的0.1%。大连市以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死亡、重伤、轻伤三项事故频率的最高值来确定下一年上下浮动值,每年度上下最多浮动两类,每年调整一次。
3.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专项经费用于事故预防
(1)南昌市在工伤保险改革试点中专门制定了《南昌市改进工伤保险办法,促进事故预防的实施细则》于1994年2月实行。根据这一细则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5%的事故预防费,主要用于大型危险性设备的检测检验,生产作业场所的劳动卫生条件检查,派驻危险性较大设备生产厂家监检人员所必需的费用开支,新建、扩建、改建及引进项目安全性的设计、审查、验收等开支,改进安全工作有关科研费用;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3%的宣传、教育、奖励费。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的日常宣传,安全生产和工伤保险工作先进人员的奖励,改进安全生产的合理建议的表彰费,防止重大事故人员的奖励等。
(2)大连市亦规定可按工伤保险基金总额25%提取职业安全卫生检测费,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费。
(3)运用奖罚手段促进事故预防。一些试点地区和单位注重运用奖罚手段,视安全生产状况,对安全生产突出的企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返回一定数量的奖励资金。或对有严重违章指挥,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给予罚款。深圳市和海口市对全年事故率为零的企业,按照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率的5~l0%返回,奖励企业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集体与个人;海口市规定,对有明显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企业,处以当月工资总额l0%的罚款。大连市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年终结余额中可提取5%~25%用作安全生产突出的企业和个人的奖励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