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销毁爆炸物品的程序
销毁爆炸物品是一个复杂有序的系统工程,危险大,在销毁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销毁程序,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确保销毁工作的顺利进行。此次销毁工作按下列程序实施:
(1)识别与分检。对现存放在仓库内的各类爆炸物品进行分检,根据外观标志等特性初步识别爆炸物品的品名和特性,并分类登记,以便正确选择销毁方法和实施销毁。
(2)选择销毁场地。根据销毁对象选择销毁场地。
(3)制定和审定销毁方案。根据销毁对象和销毁场地的条件,结合各类爆炸物品采用的销毁方法,制定销毁技术方案。销毁技术方案制定后,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对技术方案进行论证,提出修改意见,以确保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可靠。
(4)分类包装。对要销毁的爆炸物品要进行分类包装,以便运输。包装按下列原则进行:已有包装且包装完好的保持原样;对包装损坏的进行修补;未进行包装的爆炸物品特别是起爆器材和各类弹药要分门别类进行包装,包装一律采用木箱,使之稳固;对保险解除、起爆装置外露、引信未脱落的弹药实行特殊包装,即外用牢固木箱,装入弹药,四周用木屑或软质材料填充固定,使弹药在箱内不能滚动,保险、引信、起爆装置不要触及,以保证安全。
(5)装卸运输。待销毁的爆炸物品在销毁当日从仓库运至销毁现场。运输时将按照爆炸物品的类别分车运输,专人押运,控制行车速度,在装卸过程中轻拿轻放,防止碰撞和掉落。
(6)装坑布药。事先按技术方案要求开挖爆坑,销毁物品运至现场后按照不同类别,由销毁技术人员将弹药装入坑内,安装起爆药包,连接起爆网络,按要求进行覆盖防护。
(7)安全警戒。按技术方案要求,警戒人员清理警戒区内的人员,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内域。
(8)点火起爆。在确认警戒区无人员和其它异常的情况下,按照指挥部的指令,点火起爆。
(9)爆后检查。炮响后15分钟,由销毁技术人员进入销毁点进行安全检查,开挖部分炸坑,检查爆炸销毁效果,确认无问题后,解除警戒。
(10)清理现场。
①整个销毁工作结束后,对爆炸销毁场安排专人进行清理,检查是否还有未销毁的爆炸物品,如有,应及时捡拾回库或重新组织销毁。
②对销毁现场所用的爆破器材及其它材料进行清理,多余器材及时清点入库,防止丢失短少。
(11)哑炮处理。当检查发现炸坑拒爆时,应立即报告总指挥,不得解除警戒。与此同时,由销毁技术人员与现场指导专家研究制定处理方案,并经总指挥批准,实施哑炮处理,直至隐患排除。
实际具体销毁工作需要3天。分类包装1天,事先开挖爆坑和准备防护材料1天,现场销毁1天。
7 物资器材保障
销毁爆炸物品所需器材表
序号 | 名 称 | 数 量 | |
1 | 200G压装TNT | 30KG | |
2 | 8号瞬发电雷管 | 30发 | |
3 | 工兵锹 | 1把 | |
4 | 雷管包装箱(,木质) | 4个 | |
5 | 起爆器 | 1部 | |
6 | 欧姆表 | 1部 | |
7 | 起爆母线 | 500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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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安全技术措施与规定
(1)对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严格考核,确保政治思想合格、作风过硬。
(2)对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均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确保所有作业人员熟练掌握所需销毁的爆炸物的构造、性能及销毁步骤、方法等。教育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爆炸物销毁的有关规定和爆破安全操作规程。
(3)在开始实施销毁前,组织所有人员进行销毁爆炸物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使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始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
(4)指派专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对需销毁的废旧爆炸物进行细心、严格的分拣、包装、装箱。分拣时严禁性能相抵触的爆炸物装入同一箱内,不同种类和性能的爆炸物要分开装箱,并标注明确。装箱包装时,必须保证每一箱内的爆炸物摆放稳固。必须用海绵、砻糠等填塞稳固,防止雷管、引信等在运输途中因晃动撞击、磨擦而产生爆炸的事故。参加分类装箱的所有人员,在作业时,严禁易产生静电的衣物。进入库房前均要采取消除静电措施。参加分类装箱的所有人员,进入库房前,所带的手机、手表等电子产品和香烟、打火机等均上交后统一保管。
(5) 参加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统一穿解放鞋。严禁穿带铁钉的皮鞋。
(6) 运输车辆运输雷管和引信等感度较高的爆炸物时,每车只允许摆放一层爆炸物箱。箱体与车厢之间的空隙,必须用纸箱板填塞稳固,弹药箱和车厢再用绳索捆扎稳固。
(7)由专职的安全员负责对分拣、包装、装车、运输、卸车、摆放、销毁、检查等全过程进行严格监控,发现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的情况,必须立即制止和纠正。严防事故的发生。
(8)作业现场严禁烟火。每次爆炸销毁后,必须严格检查,是否有遗留未销毁的爆炸物,如果发现,再放到下一次进行销毁。
(9)爆炸物的装卸车,必须轻抬轻放,严禁野蛮装卸。装车后,爆炸物箱必须固定,并用绳索捆扎牢固。
(10)爆炸物品的运输,车在行驶过程中,行驶速度不超过30公里/小时,不平整道路行驶速度不超过15公里/小时。每辆车之间的安全间距不得少于 200米。运输途中,必须避开人口密集的城镇和村庄。短途运输也要将爆炸物箱捆扎牢固。
(11)在整个销毁过程中,销毁场地四周均要设置安全警戒。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警戒区域。
(12)销毁完毕,必须彻底清理现场。确保销毁工作圆满完成。
(13)销毁过程中,要时刻注意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尽可能使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9 安全警戒
(1)警戒范围。根据销毁技术要求,安全警戒范围分为弹药装坑警戒和爆破警戒。装坑警戒范围以销毁点为中心100m;爆破警戒范围以销毁点为中心500m以上,具体根据地形地貌确定,各警戒点实行编号。
(2)爆破信号。爆破信号采用听觉信号。采用对讲机通联。
(3)警戒人员在销毁物品到达现场前1小时进入警戒位置对实施现现场进行地毯式搜查,确保没有无关人员和器材遗留现场,并保持警戒。
(4)所有勤务车辆及指挥车辆全部停放至第一道与第二道警戒线以内,确保车辆安全。
(5)因此次销毁物品品种较多,稳定性较差,危险性较高,所有参加本次销毁工作人员,及现场领导必须位于一、二道境界线以内,避免弹片造成人员伤害。
(6)内线警戒及作业人员需穿带防弹背心及防弹头盔。
警戒信号分为四次:
第一次:清场信号。爆前30分钟,警报器拉响3分钟,警戒人员从销毁中心区域向各警戒点清场,清除警戒区域内的无关人员,警戒人员到达预定的警戒点,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对讲机收集各点情况。
第二次:警戒信号。爆前10分钟,警报器拉响1分钟,警戒区内所有人员撤离现场,各警戒点插立旗杆,任何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域,对讲机收集各点情况,起爆点做好起爆准备。
第三次:爆破信号。爆前一分钟,警报器拉响30秒,警戒区内无任何人员,各警戒点绝对禁止人员进入警戒区,对讲机收集各警戒点及起爆点情况后,向总指挥报告。请示下达点火起爆指令,由起爆点,通过对讲机发出,点火人员点火起爆。爆响后15分钟,由技术人员检查爆破现场,确认安全后,建议指挥部下达解除信号指令。
第四次:解除信号。警报器拉响30秒,解除警戒,各点警戒人员撤离。
(3)警戒力量及任务。根据现场勘察情况确定,共设立警戒点5处,每点警戒人员2人。 销毁现场必经通道设立2道警戒线,安排4名警戒人员,分内线警戒和外线警戒。
(4)通讯联络
各警戒点及起爆站、指挥中心、信号站、救护站,均用对讲机进行通讯联络
海阳市天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