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医疗安全管理方面:是否将医疗安全纳入目标管理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医疗安全责任。如是否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章节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医疗安全实施方案》、《重大医疗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重大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切实落实好“十三项”核心制度和病人十大安全管理措施。
5、有毒麻、精神类药品的规范化管理:是否做到“五专”即专人负责、专柜双人双锁、专用手册、专册登记、专用处方。
6、大型医疗设备的管理:是否做到定期检修与维修、保养,对计量器具进行定期鉴定,设备标记卡,使用、维修、检修维护记录齐全,保证医疗设备安全使用。
7、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物制品、试剂的管理:是否做到临床氧气、储备场所,高压氧舱、运行正常,液氧罐做到防火、防油、防震、加安全帽、定位设置,严格按要求操作;蒸汽锅炉、消毒锅、压力容器按规定定期检验,操作人员上岗证齐全。生物制品、试剂存放、储存场所必须安装报警系统和监控设施。
8、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做到一次性注射器具有专人负责,集中回收,毁形处理,建立处置台帐,销毁率达100%,一次性医疗废弃物与生活垃圾严格分区存放。
9、临床用血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及临床用血技术规范进行管理。
10、水、电、暖、电梯及建筑施工工地的管理:是否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建立检查、检修登记制度。有建筑施工的单位,是否做到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11、特种车辆管理:是否落实对司机的安全行车教育,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争做文明行车、遵章守纪的驾驶员。对违反交通规则,如酒后驾车、超速行驶、闯红灯、不系安全带等造成的违章罚款由驾驶员本人承担;情节和后果严重的,调离驾驶员岗位。同时要做好医院院内来往车辆的调度和停放工作,切实保障安全。
12、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
进一步制定和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医疗救援预案,充实医疗应急救援队伍,不断提高医疗应急救援处置能力。配备能基本处置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物资,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信息库和应急救援专家库,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认真组织应急预案的综合演练,提供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五、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时间从7月0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自查阶段(7月1-20日)
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切合本单位实际的检查方案,积极查找各类安全隐患。
2、整改阶段(7月21日-8月20日)
对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经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报告区卫生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整改计划和方案,并明确责任,落实保障安全的防范措施。
3、督导检查阶段(8月21-31日)
区卫生局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和指导整改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4、总结阶段(9月01日-9月30日)
安全生产大检查结束后,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结。在大检查的基础上,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按时完成各项活动工作任务。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站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2、加强宣传,畅通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良好氛围。
3、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提出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加大工作力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顺利开展。
4、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大检查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筹划,周密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召开专门工作会议,成立专门活动领导小组,突出各自特点,检查务求实效。要实事求是,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
5、各单位要及时收集开展大检查活动的文字、图片和影视素材,并在活动结束时上报区卫生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778-2283243
电子邮箱:jcjqwsj@126.com
地点:区卫生局办公室
联系人:韦荣焕
二〇一〇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