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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基固本 落实责任 不断提高矿山安全本质水平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4月10日

二、全面推进,突出重点

结合全市实际,下半年,全市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全面推进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

煤矿方面:今年3月21日,国家安监总局新颁布了《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对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的标准和要求重新进行了调整和界定,各煤矿企业要按照新标准、新要求,认真开展查漏补缺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六大系统”,争取一次通过检查验收。在这里,我要强调四点:一是各县区要进一步督促加快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步伐,要按照既定的工作安排,于今年10月10日前,完成辖区煤矿人员定位系统初步验收和四大系统复检工作,市局将于2011年10月20日开始,对全市煤矿人员定位系统进行验收并对四大系统进行复检。届时,将对不能按期完成矿井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讯联络和人员定位系统建设的或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坚决实行停产整顿。二是民勤县要督促红沙岗一、二号井、民勤县唐家沟煤矿等在建矿井,抓紧对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进行补充设计和建设,保证竣工验收时各系统未按规定时限建设到位。否则,不得进行联合试运转,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和投产。三是天祝县千马龙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4处安全避险示范矿井,必须于2012年6月底前率先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四是对于市县两级组织开展的人员定位系统验收和四大系统复检工作,要严格验收标准,严格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严肃责任追究,确保检查验收质量,确保取得实效。

非煤矿山方面: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的工作安排,全市地下矿山必须在2011年底前建立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四大系统。年底前,也要组织验收,对不能按期完成建设的要坚决实行停产整顿。并于2012年6月底前,全市50%的地下矿山要建成矿井“六大系统”,2013年年底全市所有地下矿山要完成“六大系统”建设任务。

(二)持续深化安全标准化建设

今年5月3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将各行业领域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统一规范为一、二、三级,并明确要求:企业的专业达标最低等级为企业达标等级,有一个专业不达标则该企业不达标;这意味着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及考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

目前,全省煤矿、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正在修订当中,在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出台之前,全市各级安监、煤管部门和各矿山企业一定要克服“坐着等”、“等着看”的消极观望态度和畏难情绪,要积极按照现有标准和既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持续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坚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活动。这里,我再强调三点:一是全市已达标的天祝县千马龙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5处煤矿,必须要在持续改进原则指导下不断运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确保实现保级升级目标,严禁已达标企业安全管理滑坡、降级;全市尚未达标的12处生产煤矿必须在今年达到三级标准,红沙岗一号井等在建煤矿必须在项目竣工联合试运转前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其它新建、改扩建、资源整合技改项目,在项目实施时必须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纳入项目建设全过程,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每一单项工程及整体工程一次性达标。二是各县区要按照既定的工作步骤,于10月10日前,完成辖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初步考评工作,市局将于2011年10月20日开始,对全市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对不达标企业将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三级标准的一律报请省政府公告关闭。三是各县区要按照国家和省上要求小型非煤矿山在2013年底前全部实现达标的目标任务,着手制定辖区非煤矿山达标规划;要按照“分类指导、典型引路、整体推进、全面达标”的原则,先期确定一批条件相对较好的企业作为示范,按照争取今年底所有符合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全部实现达标的目标任务,推动下一步的工作。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为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并要根据实际,突出重点,从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主要矛盾、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入手,从基层班组建设做起,优先实现矿山安全管理、采掘、防治水等专业的达标,然后依次推进,最终实现安全生产全过程、全方位的标准化达标。各县区要将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纳入安全许可条件,及时跟进监督检查,对未建立安全标准化工作体系、未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或工作进展缓慢、安全条件滑坡的非煤矿山企业,不仅要严肃查处,而且不予上报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恢复生产。
 
(三)有序推进矿山班组安全和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班组安全建设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根本,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安全发展的基础,也是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行业、企业安全建设的高度概括和总结,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产物,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向深层次发展的根本要求。将两者有机结合、有序推进,是强化企业安全基础工作、规范安全行为、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必要途径。各县区、各矿山企业要将这项工作作为改变乃至扭转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现状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建设,抓好、抓持久、抓出成效。要按照全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我市《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和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各矿山企业,以天祝县千马龙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民勤县青苔泉煤矿等矿井作为全市矿山班组安全建设典型示范矿井和示范班组,抓好示范建设和经验推广工作,大力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切实把班组建设作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环节和切入点,深入开展“争创三优”(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优秀群监员)活动,不断丰富和发展班组安全建设,确保班组建设工作进度和建设实效,确保完成2011年 、2012年、2013年分别实现50%、80%和100%班组达标任务。同时,要加强班组长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着力提高一线工人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要鼓励和引导矿山企业,结合实际,以班组安全建设为抓手,开展安全文化建设,适时组织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普及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和社会安全舆论环境。

(四)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

煤矿方面:一是持续深入开展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突出抓好矿井通风系统、采掘布局、安全监控、现场管理四个重点环节,严格执行监测监控、以风定产方针,着力构建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工作体系,狠抓“一通三防”各项技术措施,进一步提升事故防范能力。二是认真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和国家安监总局37号令对《煤矿安全规程》的修改内容,查明矿井水文地质状况,强化矿井水情水害分析排查,落实探放水设备和探放水专门人员,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抓好各项措施落实,严防溃水、透水、突水事故发生。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和联合执法,严格检查标准,严格执法程序,严肃责任追究。特别是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停产整顿;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停产整顿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处罚;对触犯法律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办),严厉打击,坚决防范事故发生。四是突出整改责任落实,抓好限期整改隐患的跟踪销号,加强跟踪执法,确保执法效果。

非煤矿山方面:一是组织开展地下矿山局部通风和防治水专项整治。地下矿山要下大力气完善机械通风系统,确保风质、风速、风量100%达标,超前探放水设备要100%装备到位。天源萤石矿业公司和祁连含金铁矿2户企业必须落实承诺,于年底前将机械通风、探放水设备落实到位;二是开展露天矿山采场和排土场专项检查。强力推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和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完善开拓运输系统,强制推行机械铲装作业,督促企业采用挖掘机、铲装机等机械设备进行铲装作业,利用液压动力等机械装备对爆破产生的大块岩石进行二次破碎,尽量减少现场作业人员,提高安全保障程度和生产效率。今年,露天矿山的机械铲装设备要100%配备到位,中小型露天矿山要全部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淘汰浅眼药壶式爆破。三是开展石油天然气及长输管道专项督查和矿山井巷工程(采掘施工)的资质以及矿山工程项目发包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备案情况专项检查。

(五)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

一要认真做好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办、延期和审查上报工作,严格程序、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同时要加强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企业的动态监管,对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律停产整顿。二要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把安全设施审查关和竣工验收关,加强矿山企业所属选矿厂及尾矿库的安全监管,新建选矿厂必须严格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尾矿库必须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行。年内,天祝福安、兴欣采石厂、古浪太华、俞家沟采石厂等20户新建非煤矿山企业必须完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手续。三要严格落实7月1日起实施的《小型露天采石厂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总局第39号令),对新建采石厂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但未提出办证申请的45户非煤矿山企业,要限期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凡在7月31日前未提出申请的,要建议县区政府予以关闭,切实建立良好的矿山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六)突出抓好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要加大汛期、国庆、中秋、元旦等下半年重大节假日、季节变换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尤其要做好当前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市局《关于切实做好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制定的各项安全措施,扎实组织开展针对性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落实好24小时安全调度值班制度和安全情况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确保应急处置到位。二是各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分析研究自身灾害特点,全面排查矿井生产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扎实开展矿井防治水、防灭火和煤矿瓦斯治理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三是市县区安监、煤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督促整改”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和违章行为,要对查出的问题紧盯不放,切忌一手软一手硬,着力在治理上下功夫;特别要对天祝炭山岭矿区的瓦斯灾害、民勤西大窑矿区的水害、凉州区大小口子矿区的顶板灾害以及全市煤矿普遍在安全监测监控、煤层自燃发火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坚持开展有针对性、季节性的专项治理。同时,要对一些长期困扰矿山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如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采矿、机电、通风、地测等方面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无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水文地质情况不清、无防治水机构、措施、设备以及防灭火系统缺失等重大问题一定要限期整改,确保整改落实,严防因监督管理不力或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

三、强化保障,狠抓落实

下半年,我们的任务已经明确,为促进重点工作的全面落实,圆满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我们要采取 “四项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和矿山企业要按照市政府《两个责任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总协调,其他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通过强化安全监管、严肃责任追究、加大惩处等有力措施,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人员、各岗位、各环节,切实推进安全标准化和“六大系统”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要严格落实打击非法生产的地方责任,切实规范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秩序;对完不成任务和责任不落实的县区要严肃追究责任,对企业要严厉处罚,切实提高执行力度和效果,确保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的完成。

(二)加强监督检查。结合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行动开展情况,在巩固前一阶段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的基础上,对安全生产责任书和任务完成情况实行跟踪监控,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对于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监督管理工作不力,造成事故多发、控制指标按季度超过比例以及区域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及时予以通报。按照省局计划,于八、九月份开始推行省、市、县分级督查行动,力求对现有各类矿山实现全覆盖;逐矿调查矿权、所有制现状等一般情况,逐系统检查存在安全问题和隐患,切实摸清各类煤矿安全现状。由专家组逐矿出具诊断报告,分级抓好跟踪问效,督促企业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严格安全执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深化“打非治违”,依法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不落实主体责任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要从严处罚,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类事故,严肃追究有关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不断提高事故查处工作效率,维护安全生产法律尊严。

(四)加强队伍建设。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惩防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整体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督促检查、同时考核奖惩。以开展“创先争优”和“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机构”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队伍的宗旨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围绕发展中心、树立服务意识、坚持依法行政”的指导原则,加强业务学习,运用外出考查、短期培训、视频讲座等多种方式,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形势催人奋进。下半年我们担负的任务将更加繁重,我们一定要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总体要求,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不断创新,切实抓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步好转,为实现武威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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