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煤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确实落实安全管理目标,确保煤炭生产安全,全面完成全年安全生产任务,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全年工作指标
1、班长对安全员负责,是生产的直接执行者,负责井下的安全生产,认真组织本班劳动力,确保生产目标的实现。
2、直接对职工安全负责,管理职工的作业行为,杜绝职工违章作业,杜绝违章指挥及操作。
3、班长负责本班作业地点安全负责,工作安排,是井下现场作业的领导者。
4、班长必须熟悉本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操作。
5、进入操作地点首先必须对支护、顶板进行观察若有隐患先排除再进行作业。
6、做好井下文明生产工作。
二、奖惩办法
1、安全奖:全年实行安全生产基础奖500元,若出现一人事故罚1000元,二人事故罚2000元,三人以上事故,取消全部奖金,另加罚3000元。
2、生产奖:按计划完成6万吨奖1000元。
本责任自2011年元月一日起实施,责任制的解释权归属本矿,本责任制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
米田煤矿矿长:
安 全 员:
班 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