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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4月08日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落实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责任,做到各知其责,各负其责。保证人身安全,实现安全生产。
一、              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国家颁发的《项目经理资格(建造师证证》和《建筑业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方可签订本责任状。
二、              承包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结构
4、 施工面积
5、 总高度
6、 合同有效期限
三、              施工现场管理目标

 

管理目标
责任人
1. 合同期内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 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2‰以内
3. 施工人员、工人安全教育必须达到100%
4. 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针对性
5. 施工用电达到部颁标准
6. 三宝、五口防护达标
7. 各种脚手架搭设达标
8. 施工机具、防护齐全有效
9. 消防责任事故为零
10.              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100%
11.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率100%
 
四、              考核办法
分公司每季度分部位进行全面考核一次,考核标准按JG59-99标准评分进行考核。
1、 达到优良的奖励(         )。
2、 达到合格的奖励(         ),不合格的罚款(         )。
3、 每发生一起重伤、死亡事故,罚款10000-50000元。
4、 轻伤事故频率每超0.1‰,罚款1000元
5、 隐瞒一起已未遂事故,罚款1000元。
五、              附加说明
1、 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已未遂事故,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不属违约行为。
2、 本责任状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项目工程终止失效。
 
分公司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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