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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设备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2月26日
甲方:杭州硅宝化工有限公司生产主管
乙方:杭州硅宝化工有限公司动力设备组组长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好公司201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落实你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控制指标,确保公司及全体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与你部门负责人签订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1.人身伤亡事故为零;急性中毒事故为零;火灾事故为零;爆炸事故为零;生产事故为零;设备事故为零;职工工作、生活环境符合国家法律。
二、工作任务
1.对企业机械、电气、锅炉、压力容器、仪表、设备、管道、通风排风、生产性建筑物以及防雷、防静电和其它安全装置等安全状况负全面责任。
2.负责组织对各种机械、电气、锅炉、压力容器、仪表等设备进行检测、校验以及判废等工作。
3.负责组织企业的大、中修工程项目,同时要制定安全措施和安全施工方案,确保大、中修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4.组织按时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措施。
5.负责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电气、锅炉、焊接、叉车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三、奖惩规定
控制指标没有完成、工作目标没有落实到位的,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处罚,完成控制指标和落实工作目标的,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奖励。
上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要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书签字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签字人。
本责任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其中甲方一份留存公司备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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