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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生产主管岗位责任书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1月13日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自觉遵守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努力提高自律意识,达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保障企业和员工的财产及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易制毒化学品使用车间的车间主任是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监督工作,并做好各个使用环节中的复核、签字和记录。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条例,遵守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
3、严格遵守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4、持证上岗,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5、经常检查内部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和使用情况,及时排除隐患,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贝。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所提出的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按规定权限向有关领导和科室提出报告,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支持安全员工作。
二、责任期限: 自 2013 年 6 月1 日至 2014 年 6 月 1日。
三、考评办法:
1、考核内容:按易制毒化学品责任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制定考核表格。考核表格内容应包括在易制毒化学品的办证购买、运输、使用、储存等过程中,是否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理:是否持证上岗,工作态度,取得哪些工作业绩,有无差错,有无违规操作等。考评每季度进行一次,年度再集中考评,考评时写出总结报告,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由考评小组按考评表的内容进行逐一对照考评。
2、奖惩标准:对工作认真、忠实履行岗位职责考评优秀者,每季度及年终给予一定的奖励,并通报表扬。对工作马虎,违反工作职责者,处予一定的罚款〈奖励或罚款的金额由单位自行确定〉。一年内有三次违反职责内容的除罚款外,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辞退,对于严重违反《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3、此考核奖惩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字后生效,存档备查。
 
 
惠阳广晟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责任人〈车间主管):
(签名)                         (签名)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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