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甲方): 肇庆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施工单位(乙方):
监理单位: 广州兴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是我市重大民生工程,根据本项目面积大,施工面分散,专业施工单位和施工班组多,工期紧,任务重的建设特点,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建筑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本项目安全生产,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确保安全和文明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结合项目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程概况
(一)施工标段: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建设项目第 标段
(二)工程地点:肇庆市端州区城东新区116区星湖大道东侧
(三)工程内容: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第 标段土建工程。具体按甲、乙方签订的工程合同内容。
二、责任对象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本施工标段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施工现场安全直接责任人,对现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
三、施工单位责任目标
1、项目部应按工程规模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隐患或违章作业应及时停业整改。如有较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制定措施,按照“三定原则”落实。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
领导小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组织实施。随工程进度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到位。施工现场的道路、围挡、大门、消防设施、临时用电、办公室及其它临时设施均必须达到标准化施工的要求
3、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
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4、执行国家用工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持证上岗的管理制度,认真组织上岗前的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积极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工程分包的,要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严禁以包代管。
5、工程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均应具备相应资格,持证上岗。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并及时建立安全台帐。
6、认真实施本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完善本项目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和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项目负责人要领导和组织施工现场定期、专项和季节性的安全大检查,支持工地安全员的工作,对施工中的事故隐患,组织制定措施,及时整改。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定时、定人、定措施的要求予以整改。
7、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程》(DB42/535-2009)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程》(DB42/T553-2009),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防护质量,做到先防护后施工,施工现场各项安全评分合格率达100%。
8、在制定工程各项费用计划时,要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和有效使用,并建立安全生产投入台帐。
9、安全防护用品必须购置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备案证,各项指标均应达到合格标准,严禁不合格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储存、发放台帐。
10、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入场前应检查合格并定期维修保养;塔身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齐全、有效,安装必须有资质,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1、严格执行《工伤事故
报告和0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事故详情,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对事故的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12、发生事故时,要紧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做好人员抢救与现场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
13、由总承包管理的专业承包公司,总承包人和专业承包人必须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总承包人对本施工标段的专业承包人负安全总责任,对专业承包人的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协调和指导,并检查专业承包人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专业承包人落实整改;专业承包人必须服从总承包人的安全管理,对总承包人指出的安全隐患限期落实整改完成。总承包人和专业承包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备案。
四、创建目标
安全和文明施工现场合格,争创市安全文明施工“双优”工程。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监理单位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在工程竣工验收后自动失效。
建设单位(签章) : 施工单位(签章) :
肇庆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负责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监理单位:
广州兴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