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需审查的资料
1. 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2. 施工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专项方案的专家审查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3. 项目部人员到岗情况及相应资格证书,包括: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等,应审查到岗人员是否与投标书中申报人员相符,人证是否相符,配备数量是否满足要求;
4.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包括:垂直机械作业人员(如塔吊司机、施工电梯操作工)、电工、电焊工、起重信号工、架子工、防水工等;
5.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程序报审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要求。
(1) 安全技术措施的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队伍素质等,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点,对照各危险点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并将各种防护设施的用料计划纳入需求计划。
(2) 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施工中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等是否编制专项防护措施方案。
(3) 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4)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审查重点是:程序性审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编制过程与审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程序)和强制性标准符合性审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
6. 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7. 检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情况
重点审查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是否齐全,教育人和被教育人签字是否符合要求。
8.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9.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其内容应包括建设工程的基本情况、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救护组织、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安全事故救护单位等。
10.检查安全防护用具、施工机具、设备情况
着重审查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验收合格证明等。包括安全帽、绝缘鞋、绝缘手套、安全带、配电箱、电锯、切割机、卷扬机、钢筋弯曲机、电焊机、砼振捣器、搅拌机、摊铺机、压路机等。
2.2 施工方案的审查程序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初审;
3、审核合格,由施工单位(法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再进行审查,通过安全审查合格,签字盖章后报监理代表处进行审查;
4、监理代表处接到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后,组织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当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可以保证安全时,签字同意施工,交由施工单位专职安全人员监督现场施工。
三、施工期间的安全监理工作
3..1 安全检查的内容 施工期间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日常和定期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和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作详细记录。检查内容应依据《检查标准》中相关规定,着重检查安全措施、制度和安全技术方案的落实情况,主要包括:
1.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 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是否到岗,是否认真履行职责,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转是否正常有效;对新进场和变换工作岗位的作业人员是否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新进场的材料是否按要求堆放和检测;
3. 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情况;分项工程施工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施工,验收记录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检查临时用电是否与施工方案相符,是否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记录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