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分包方需用总包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及时向总包方提出。违反本规定或未经总包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分包方负责。
十六、施工期间,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如分包方发生各类伤亡、火灾事故,应由分包方负责迅速统计上报。总包方督促分包方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分包方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并赔偿经济损失。
十七、文明施工:
(1)设置车轮冲洗龙头和排水沟,保证带有泥土的车辆经冲洗干净后才能驶出工地。
(2)施工现场要进行有组织排水,项目部派专人对排水管网定时检查、疏通,保证有效、有组织的排水。整个现场实行分区责任制,所有施工道路时刻保持路面平整、清洁,无明显低洼不平和积水,决不影响车辆通行。
(3)分包方要加强对全体员工的文明施工教育,制定各种文明生产和生活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严格考核。大力提倡员工的文明与卫生,保证项目良好的精神风貌。
(4) 分包方要加强“落手清”意识,建立施工现场分区域责任制,由专人管理负责;做到现场清洁、卫生、整齐。
(5) 分包方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配戴施工单位统一印制的胸卡,安全帽按照规范、工种要求区分颜色,并在安全帽前后都印上各单位的标志。
(6)分包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分包方造成的罚款等全部责任由分包方负责。
(7)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完善文明施工措施,并事先预防由于分包方施工可能对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各种影响,尤其避免对周边房屋和构筑物产生不良影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充分考虑相应技术措施,否则分包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8)施工期间由于分包方违反安全操作规范,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如通报批评、警告和罚款等,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9) 施工用电配电总箱、分线箱必须是正规厂家产品,经现场监理、总包方现场安全负责人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自制木箱或其它不正规产品。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器,设备外壳必须进行保护接地。总配电箱内必须配有合格的漏电保护器、空气开关、电表等,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系统。一经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勒令停止使用并进行整改,并每次扣罚200元。
(10) 施工期间,分包方应及时整理和统筹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工程建设中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运输到总包指定场地 ,严禁随地乱堆,否则,总包方对分包方处以500元的罚款,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总包方要求清理出本工地。
(11) 施工现场各类垃圾应当天清理,否则由总包方指派人员清理,清理费用由总包方核定,从分包单位扣除。
(12) 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分包方有义务禁止一切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一经发现总包方给予分包方每人次200元的罚款。
十八、分包方必须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条例,协调好工作,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进入工地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无帽不准进工地,不准赤膊、穿拖鞋,否则处以每人次100元罚款。
(2)严格按施工用电规范进行,禁止私拉乱接。禁止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有接零保护,杜绝违章作业。有违章者处以每次200元~500元的罚款。
(3)禁止损坏总包方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中有妨碍的必须得到总包方许可后方可拆除或位移,施工结束必须立即补好。擅自拆除或损坏的,以每处500元~10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分包方负责全部责任。
(4)做好文明卫生工作,工地内不得随地大小便,如经发现,除进行清理外并处以每次200元罚款,保持清洁卫生。
(5)配备消防器材,重点部位禁止动用明火。需要动火的必须有动火审批报告,并有防火措施,否则禁止动火。
(7)做好自身的财物保管工作,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8)分包方一律不准在现场设食堂和宿舍,违反者酌情罚款。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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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甲、乙各执一份,到工程竣工自动终止。
总包方(盖章): 分包方(盖章):
安全负责人(签字): 安全负责人(签字):
综合治理负责人(签字): 综合治理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