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公共设施共保条款
1、 装修中切勿将杂物、垃圾、油漆等废料倾入厕所或下水道,造成阻塞将由装修公司自行处理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 装修过程中,应主动将入户门关闭,避免对公共通道造成污染。
3、 电梯使用:电梯为方便大楼客户经营之重要设施,为保持其良好运行状态,延长使用寿命,使用人应爱护电梯。不用电梯运载污染性、超长、超重、锐利、令电梯失衡、磨损之物品。装修期间,电梯将设专人管理,相关费用由装修单位承担,装修申请人及管理公司人员均负有监控之责任和义务,如发现上述违规应及时报管理公司,管理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劝诫、制止、没收《出入证》,直至扣除装修公司保证金。造成损坏另行追究赔偿责任。
四、 违章处理办法
在装修过程中,管理公司有权对装修房进行例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违章,先提出口头警告,如不听劝阻,则令其停止施工,立即恢复。经多次警告无效,管理公司将向装修公司发出《违章施工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如未整改,管理公司可凭《违章施工整改通知书》扣除装修单位保证金,金额视违章情况而定。造成重大隐患,管理公司有权不退保证金,而督促装修单位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保留诉诸法律手段的权利。
五、保证金及押金的退还
装修完毕,装修申请人可以申请管理公司对是否影响结构安全等公众利益方面进行验收。装修验收合格三个月后无漏水和外观损坏现象,管理公司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2000元。出入证押金必须在证、收据齐全的情况下,才能退还。
六、其它:
本协议一式叁份,管理公司、装修申请人 (即业主或使用人)、装修单位三方代表签字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管理公司(盖章): 装修单位(盖章): 装修申请人:
代表: 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