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策划要具体
风险等级不同、作业内容不同,采取的控制措施也不相同。既有管理方式的措施,也有技术方面的措施。不管采取什么控制措施,都必须尽可能使风险消除,或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按照采取措施的先后顺序,控制措施可为三类:
1.消除风险,这是最理想的控制措施;
2.降低风险,使之达到可接受的程度;
3.个体防护,这是一种相对比较被动的措施。当采取前两项措施仍不能达到可接受的程度时,可使用个体防护。
由于施工现场作业活动的多变性和作业人员流动的不确定性,风险很难从根本上得到消除。而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并不意味着没有风险,一旦发生其后果可能还相当严重。因此,在不影响操作的情况下,即使风险降低到了可接受的程度,个体防护也常常是对某些作业人员的硬性要求。
以上三类措施与危险源的控制目标是关联的。如果针对某一危险源的控制目标是“消除风险”,则应采取“消除风险”的具体措施。如果风险不能消除,则目标就不能定为“消除风险”,只能采取“降低风险”和“个体防护”措施。如装饰作业中“原材料甲醛释放”,这是个可能导致疾病的危险源,“消除风险”的措施应是“使用不含甲醛的原材料”;而在必须使用含甲醛的原材料时,“降低风险”的措施可以是“使用甲醛含量不超标的原材料,保持作业场所通风良好”等;对通风条件差,空气中甲醛含量偏高的作业场所,还可以采取戴口罩、防毒面具等“个体防护”措施。
控制措施要落实
风险控制措施实施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确保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并防止导致新的风险不可接受的危险源。实施过程中,还应根据重大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评审更新。评审应针对以下内容进行:
1.拟定的控制措施是否能消除风险或使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
2.拟定的控制措施是否可行,实施有无困难;
3.财力状况是否允许,是否最佳解决方案;
4.是否会导致新的危险源,能否克服。
对涉及重大风险的技术措施,如深基坑支护、大型构件吊装等,还应采用计算、模拟等方法进行验证和确认。评审确认后的控制措施,通过管理方案、专项计划、作业指导书等方式予以贯彻,明确相关人员的具体职责和权限,确保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实施过程中或计划的完成期限到达后,应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控制措施进行更新完善并再次评审,保持其有效性和适宜性,最终实现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