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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建筑消防设施的常见问题及解决对策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2月25日

      4.有部分建筑的用电设备在设置时没有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最后一级自动分配。
      (五)防烟排烟系统随意性较大,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现象严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在地下的公共设施和区域必须设置防烟和排烟的装置,但是经过笔者的调研发现,很多的单位根本不知道防烟排烟系统,有部分竟将生活排烟系统认为是机械排烟系统,有的系统虽然有机械式的排烟设施,但是缺乏相关气压平衡设施,还是无法将室内的烟雾进行排放;一些设计上需要机械式排烟系统的区域没有设置相关的系统,仅仅采取了自然送风系统,从而产生了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还有的建筑,表面上已经安装了相关的防烟排烟系统,但是进出的门窗的密封性不好,造成室内的气压不平衡,也难以达到排烟的效果。
      (六)没有正确认识消防电梯的作用。由于一些认识上的误区,不少的建设、施工、设计单位简单地认为,火灾发生时,能够将电梯迫降至一楼的电梯就为消防电梯,而忽略了消防电梯在电源铺设、绝缘、末端控制、载重量、运行速度、防烟、应急照明等的设计和制造的特殊要求,因此,缺乏以上条件的消防电梯,只能当作普通电梯使用,一旦发生火灾误入此类电梯,不但不能起到保护作用,甚至会危及消防队员生命安全。
      (七)防火门、防火卷帘制造材料层次不齐,防火效果不尽人意。经笔者的调查发现,不少的防火门和防火卷帘竟然使用了消防禁止使用的岩棉作为填充材料;一些木质防火门虽然经过了阻燃剂的浸泡,但是防火的效果还是有很大的差别;有的防火门虽然经过了阻燃材料的浸泡,但是由于美观的需要,刷了油漆,这不仅不能起到防火效果,甚至会更加加剧火势的蔓延;而有些防火门的密封性很差,不能有效地起到隔离效果;有的防火卷帘没有独立的水淋喷头,而更有甚者,防火卷帘在火灾发生时竟然不能使用电力开关,只能手动开关,这是多大的安全隐患啊。
      二、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
      根据分析和调研,笔者认为造成消防设施不足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和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笔者曾对一起二类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进行审核时发现:该工程防火设计存在安全疏散在内的问题达二十条;当按照程序在对设计人员进行调查讯问时了解到:当事人居然不但对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一无所知,甚至连《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都没有;如此设计人员,怎样设计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如不及时制止,埋下先天性火灾隐患,百年大计,建筑物的消防安全从何谈起,令人费解,发人深思。二是由于消防投入较少,影响了消防设施的配置。一些业主和建设单位盲目地以节约成本为目的,根本不顾国家消防安全的强制性规定,将相关法律法规置之脑后,以蒙混过关为目的,全然不过消防隐患。三是消防管理机构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着漏洞,给不法分子以空子可钻。
      三、解决上述问题的根本对策
    结合笔者多年消防设计的工作经验,要解决上述的问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开展工作:一是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将全民消防意识的提高作为切入点,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的落实政策,并建立健全相关的组织、实施、监督机构,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在各单位内部的实施,并注重消防安全教育的普及,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从思想上消除火灾隐患。二是全面贯彻“政府领导、行业管理、企业负责、公安消防机构依法监督”的消防管理新机制。建立立体的全面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齐抓共管,协同工作,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生产的每一个环节中去。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有效地提高设计、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方面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学习消防设计的规范,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操作的手册,熟悉消防设备设计、安装在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实施步骤,从而消除技术上的盲区。四是加强家督,执法必严。以国家规定的消防实施法律和法规为准则,在消防建设的过程中始终以此为要求,并强调消防管理部门对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监督作用,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从而保证公共财产和生命安全。
   
    参考文献
    [1] 张禹.高层建筑消防防火设计分析[J]. 科技与企业.2012年第1期
    [2] 杨继亮.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探析[J].中国科技信息. 2011年第4期
    [3] 董锁吉,朱卫红. 高层建筑消防用电设备设计与探讨[J].河南城建学院学报. 2011年 2期 
    [4] 陈刚. 建筑消防施工之现状及解决措施[J]. 科协论坛. 2011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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