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目前化危灾害处置预案存在的问题
(一)预案内容简单,不适应大型灾害的需要。近年来,公众对化危物品的安全有了明显的提高,相关职能部门也加强了化学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然而,由于专业限制和预案体系尚不完善,化学灾害事故预案大都比较简单。
(二)处置方法僵化,不适应复杂多变的灾情。预案的核心内容建立在假设灾情的处置上,现行的预案假设的灾情比较单一,因此,在实际灾情千变万化,预案失去了可比的参照性。
(三)预案外延不广,不适应现代消防的定位。预案制定侧重在就某种特别化学危险物品的灾害进行扑救,而化危产品的种类、使用方法、生产工序、贮藏和运输规定,发生频率以及可能引发化学事故的危险因素都没有仔细考虑;对于急救药品、中和物质、洗消用品也缺乏足够的拓展。
(四)预案范围狭窄,不适应抢险救援的职能。而由厂家制定的专业预案,可能对化危物质的理化特性,工艺,储运方法都有规定,而缺乏宏观上的指挥和调配。化学灾害事故的处置需要涉及许多部门和单位,因此,由消防一家制定的预案势必难以在有效的高度上协调和指挥各单位参与。
四、加强化危灾害处置预案建设的对策
(一)政府主持,建立分级预案。建立预案要首先取得政府的支持,明确政府是编制预案的主持人,由政府出面组织各部门,根据灾害事故等级划分的规定和估算方法建立起分极预案。各级化危灾害处置预案的完善可以构织起一个从上而下,各级政府为节点,各单位为网眼的预案网络体系。除了制定预案外,政府还应当担负起验收、监督的职责。
(二)明确处置原则,细化程序和方法。预案制定过程中要坚持“三标一具”,即,标准的预案格式、标准的处置程序、标准的操作规程和具体的处置方法。有必要建立统一格式的标准预案,便于使用人员在短时间也速查内容。预案中对处置程序应当建立起详细的标准和可行的操作规程,规范救援人员的行为,规避灾害事故的发生。预案还应当包括具体的处置方法和安全措施。
(三)根据化危物品分布,开展化危调查。建立预案之前不仅要对固定的化危产储存化学物质的单位基本情况与平面图、交通图、人口情况图、建筑图、救援与检测能力分布等进行普查,还应当对潜在的化危物品如主要道路上可能运输的化学危险物品的名称、种类、数量、储量和危险程度,以及救援站点、队伍人员装备情况等进行调查。预案中不仅要掌握化危隐患,还要调查辖区主要地理和气象情况,明确事故潜发区域,受威胁的人员等。
(四)结合防火档案建设,建立复式联合预案。化危单位应当建立防火档案,并在其基础上建立相应的处置预案。建立预案时,应当邀请可能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并在一个总体预案的基础上,建立各部门职责明确,侧重点略不相同的子预案。
(五)根据灾害处置需要,强化物资调配。各抢险救援职能部门应当根据辖区化危物质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配备车辆、装备、药剂等。各地政府还应根据化危物质的分布和运输规律,划区域建立分布广泛的大规模物资储存中心。如江苏省在全省建立了十个抢险救援物资储备中心,一旦发生灾害可以在最短时间内从最近的物资储备中心调集物资。
(六)固化演练制度,面向实践不断改进。消防部队和专业抢险队伍应当开设辖区常见化危物质抢险单项训练科目。预案相关单位的多支部队应当定期开展协同演习,并根据演习效果不断改进预案。每年,还应当由政府出面组织一次模拟灾害联合演练。
总之,建立格式标准,灾情分级,内容详细,部门联动,职能复合,实践性强的化学灾害处置预案体系具有非常迫切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