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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03月07日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我单位行车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提升企业应对行车事故的能力,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全体员工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和《重大危险源辨识》等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救援组织结构及职责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总指挥应由单位的主要责任人担任。发生紧急事件时,现场在应急救援小组的领导下,有序开展应急救援。

(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机电矿长   机电副总

副组长:保运一区区长    保运一区书记

抢险救灾组成员:保运一区管技人员  保运队机电检修组

(三) 应急设备

(1)营救设备:救援服务车、脚手架、安全绳、气割设备、金属切割机、千斤顶、手拉葫芦、便携式照明灯、撬杆和其他常用工具等。

(2)通信设备:对讲机、手持话筒、电话等。

(3)个人防护设备:防护服、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靴、防砸鞋、绝缘鞋、手套、防护眼镜等。

(4)消防设备:消防栓、泡沫灭火器、砂土等。

(5)警示标志:各种警示牌、警戒线等。

(6)文件资料:行车使用维修说明书、使用维修记录、整机及主要零部件图、电气原理图及敷线图、安装拆卸工艺及有关计算机内存储的信息等。

(五)应急资金和物资供应

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安排,必须保证应急救援时资金和物资的及时供应。

三、危险辨识与灾害后果预测

(一)行车的安全保护状况

1、包括:(1)限制起重载荷量的装置,如超载限制器;(2)限定行程位置的装置,如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轨道端部止挡等;(3)安全定位装置,如夹轨钳和锚定装置等;(4)其他安全装置,如联锁保护装置、缓冲器、安全钩、扫轨板等的型号、完好状况、更换维修记录、检查记录等。

2、主要受力构件状况:包括主梁、端梁、支腿等的完好状况、更换维修记录、检查记录等。

3、主要零部件安全状况:包括吊钩、卷筒、滑轮、联轴器、齿轮、制动器、减速器、轴承、车轮、小(大)车运行机构、电机、控制器等的完好状况、更换维修记录、检查记录等。

4、灾害事故及损坏情况记录:以前曾发生事故的结构、机构及部件等的损坏和维修情况等。

(二)行车伤害事故及原因分析

行车伤害事故主要有挤压、高处坠落、吊物坠落、倒塌、折断、倾覆、触电、撞击等,占全部起重机伤害事故的87%,尤其以吊物坠落、挤压碰撞事故最为突出,约占64%。每一种事故都与其环境有关,有人为造成的,也有设备缺陷造成的,或人和设备双重因素造成的。

1、碰撞挤压事故

(1)吊物(具)在运行过程中摆动挤压碰撞人。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操作员操作不当,运行中机构速度变化过快,使吊物(具)产生较大惯性;二是由于指挥有误,吊运路线不合理,致使吊物(具)在剧烈摆动中挤压碰撞人。

(2)吊物(具)摆放不稳发生倾倒碰砸人。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吊物(具)旋转方式不当,对重大吊物(具)旋转不稳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二是由于吊运作业现场管理不善,致使吊物(具)突然倾倒碰砸人。

(3)在指挥或检修作业中被挤压碰撞,即作为指挥人员在运行机构之间,受到运行中的起重机的挤压碰撞。发生此种情况原因:一是由于指挥作业人员站位不当;二是由于检修作业中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司机在贸然启动时挤压碰人。

2、吊具或吊物坠落事故

吊物或吊具坠落是起重伤害中数量较多的一种。这类事故主要是由于吊具、索具(如钢丝绳)有缺陷或选择不当,绑挂方法不当,司机操作不规范,过卷扬,起升、超载限制器失灵等原因造成。

3、行车倾翻、折断、倒塌事故

机体倾翻事故的原因主要有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夹轨器失效;没有防风锚定装置或其不可靠;超载,支护不当,在基础不稳固状态下起吊重物,或负载转弯、超速运行等。

折断倒塌事故包括结构折断和零部件折断,如主梁或支腿折断等,这种事故主要是由于超载、机构及零部件的缺陷、违章操作和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

4、触电事故

发生触电事故主要是作业碰触高压线路、操作员碰触滑触线、电气设施漏电或起升钢丝绳碰触滑触线等原因造成。

(三)发生事故的灾害后果预测

公司应对自身行车的安全状况进行实际评价并应对灾害影响的地理范围和人口数量等因素予以考虑。

1、碰撞挤压事故造成有关作业人员伤害。

2、吊具或吊物坠落砸伤作业人员

3、起重机倾翻、折断、倒塌事故造成操作员受伤,同时危害附近作业人员和其他设备。

4、触电事故

操作人员受伤,同时可能伤害周围其他人员。

四、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预警机制

应明确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发布程序。

当行车突发事故时,现场责任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人,并根据指挥人员指令发出预警警报,进入预警程序。

(二)重点设备日常监控措施

1、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2、设专门机构或者专(兼)职人员。

3、定期分析行车安全状况,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4、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制度。

5、日常检查制度(对应起重机械主要故障及原因进行检查、维修);

6、消除事故隐患制度。在日常巡检中对主要安全保护装置、主要机械结构件、重要零部件的安全状况及环境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排除故障。

7、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危险辨识与风险控制措施的教育,按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三)事态发展超出控制能力时的处理程序。

如事态的发展超出控制能力,应按预案要求,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请求支援或由政府启动更高级别预警。

五、应急响应

(一)事故发生后的内部报告程序

行车发生事故后,现场操作或作业人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公司班组长,班组长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现场确认并向应急援救指挥部报告情况(发生事故的行车的型号、参数、位置、事故程度、大致损失情况等),按下图所示流程进行。

事故发生 →→现场人员发现→→车间班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二)行车发生危险状态时的紧急处置

行车发生危险状态时,第一响应,按应急报告程序将危险信息传递出去,同时参照以下方法进行紧急处置。

(三)事故(隐患)现象发现初期时的应急处置

可根据现场实际出现的事故(隐患)现象,参照各自设备维修使用说明书中的故障排除和紧急情况处置条款执行,以切断事故发展的链条,使突发危险从事故的临界状态回复到正常状态。

应根据事件类型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切断危险电源、转移或阻挡坠落的物料伤人、受威胁人员的撤离、现场隔离等。

(四)人员高处坠落时的紧急处置

1、现场警戒和隔离

根据现场人员状况和数量,警戒和隔离适当区域,同时应注意保证紧急救援的通道畅通,避免坠落伤害继续扩大和围观人员妨碍现场救援工作。

2、现场抢险救出伤员

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下,现场指挥人员根据人员坠落情况,指挥抢险组人员,用相应的工具、设备和手段,尽快抢救出坠落的伤员。

3、医疗救护组现场施救和送救伤员

4、抢险必须由经过演练和专业培训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抢险时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护服、防滑鞋等)。

5、现场指挥人员可用扩音器(或话筒)实施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五)行车倾翻、折断、倒塌

1、现场警戒和隔离

根据现场情况,警戒保卫组对现场进行警戒和隔离,并保证救援通道畅通,避免坠落物伤害继续扩大和无关人员影响现场救援工作。

2、紧急通知危险区域以内的人员撤离和疏散

通信联络组用有效的通信手段(广播、话筒等)立即通知现场危险区域以内的人员,警戒保卫组及时组织疏散和撤离危险区域以内的人员。

3、紧急抢险救出伤员。

由抢险救灾组专业抢险人员利用必要的设备设施(汽车起重机、叉车、气割机、千斤顶等)移开倒塌物体搜救受伤人员。

4、医疗救护组运送急救伤员。

5、抢险救人时,现场应有技术专家(人员)进行指导,先切断危险电源、水源、气源,撤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并由指挥人员统一指挥,在抢救的同时,应有专人负责现场的危险状况(空中物品电缆、电线、锐器、火源等)进行监控,确保施救人员的安全。

6、搜救伤员时,如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应尽量避免对伤员造成二次伤害。

(六)行车碰撞挤压

起重机在维修、吊装及运行过程中碰撞挤压作业人员时:

1、立即停机或实施反向运行操作,应急救援现场安排专人监护空中物品或吊具,后勤保障组采取防护措施。

2、抢险救灾组抢险人员穿戴必需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滑鞋等),进入危险区域救出伤员,若伤员挤压在物件中无法脱身,应采取其他必要的手段(叉车、气割机、千斤顶等)实施救援。

3、医疗救护组负责救护和运送伤员。

(七)行车漏电、触电

1、切断电源。抢险救灾组迅速将起重机的总电源断开。

2、抢险救灾组抢险人员用绝缘物(棒)或木制杆件分开导电体与伤员的接触。

3、医护人员实施人工呼吸或其他方法救护伤员。

4、总电源切断前禁止盲目施救。

5、被困司机在起重机漏电的情况下,如未断开总电源,禁止自行移动,以避免跨步电压对人身的伤害。

6、抢险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服、绝缘鞋、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品。

(八)行车吊具或吊物伤人

1、现场警戒和隔离。根据现场情况,警戒保卫组对现场进行警戒和隔离,并保证救援通道畅通,避免坠落物伤害继续扩大和无关人员影响现场救援工作。

2、紧急通知危险区域以内的人员撤离和疏散。通信联络组用有效的通信手段(广播、话筒等)立即通知现场危险区域内的人员,警戒保卫组及时组织疏散和撤离危险区域内的人员。

3、紧急抢险救出伤员。

4、由抢险救灾组专业抢险人员利用必要的设备设施(汽车起重机、叉车、气割机、千斤顶等)移开倒塌物件搜救受伤人员。

5、医疗救护组运送急救伤员。

6、抢险救人时,现场应有技术专家(人员)进行指导,先切断危险电源、水源、气源,撤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果已发生燃、爆事故,应同时组织消防组进行消防工作,注意着火的油和熔融状态下的钢(铁)水禁止用水来灭火。在抢救的同时,应有专人负责现场的危险状况(空中物品、电缆、电线、锐器、火源等)进行监控,确保施救人员的安全。

(九)事故外部报告程序

事故确认后,在自身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同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相应应急指挥中心的有关部门报告。

应急救援总指挥接到报警后,在作好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的同时应按《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现状、伤亡数量、损失情况及危险扩大趋势,是否需要外部救援等情况及时上报地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当地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中心,必要时启动地市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共同抢险和应急救援,把损失降到最低。

(十)事故现场的警戒要求

包括救援现场的警戒区域,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程序,救援队伍、物资供应、人员疏散以及警戒开始和撤消步骤。

1、事故现场警戒区域说明(警示标志和告示)。

2、交通管制要求、路线、时间、通行人员证件。

3、警戒期间有关问题的处理(救援队伍通行、救援物资运输、有关人员疏散等)。

(十一)保护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的准备和规定

1、人员进入和离开现场的程序。

2、根据事故性质,确保选配和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

根据行车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应急救援人员一般应配备安全带、安全帽、绝缘鞋、防砸鞋、安全绳、防护镜、防毒面具等个人防护设施。

3、应急救援人员在各种情况下的自救和互救措施。

(1)高处坠落:避免盲目移动造成二次伤害,按压住受伤害部位的主要动脉血管,防止大出血发生。

(2)被困高处:迅速用安全带固定在安全位置,寻找安全撤离途径离开被困地。

(3)触电:切断总电源,迅速用绝缘物移开漏(导)电物体。

(4)挤压碰撞、吊具(物)坠落砸伤:用支撑物挡住挤压物防止继续压紧,对人体重要部位进行防压保护。

(5)火灾、有害介质环境:迅速佩带专业防毒面具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低行,向上风口方向撤离危害环境。

(6)其他互救措施:如人工呼吸等。

(十二)使用实施控制事故发展所必需的装备、资源

1、消防设备:各类灭火器、砂土。

2、医疗救护设备:救护车、止血带、单架、夹板、氧气瓶等。

3、通信设备:电话、对讲机、手机、传真机等。

4、工装设备:发电机、流动式起重机、电瓶叉车、液压升降平台、高处作业车,消防云梯、电焊机、气割机、电动砂轮切割机等。

5、个人防护设备:安全绳、安全带、劳保鞋、护目镜、防毒面具、防护服等。

6、行车备用宜损零部件:螺栓、钢丝绳、槽钢、工字钢、钢管、沙袋、楔块、压板、安全保护装置等。

7、其他设备:各类通用工具、应急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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