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目的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保障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及时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紧急状态,快速有效地开展应急协调工作,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国防法》、《防空法》、《防震减灾法》、《价格法》、《传染病防治法》,《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应急预案》和《四川省国民经济动员办法》、《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巴中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江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