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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4月17日

        一是继续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三级安全教育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对于切实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和安全作业技能,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引导那些具有一定规模、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单位领导重视安全工作、全员安全培训基础扎实且走在前列的生产经营单位,陆续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并且要以创建活动为推手,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我市全员安全三级培训教育规范、有序、全面、持续开展。同时,要把创建活动与推进企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各类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推行安全生产全员参与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务求人的“意识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全面好转、持续稳定。二是积极推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推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主要途径和必然要求,是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本质安全的重要途径,是一项惠及企业职工生命与健康的重大工程。安全文化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行为养成。各地、各部门和广大企业要根据《安全文化建设“十二五”规划》(安监总政法〔2011〕172号)要求,把安全文化创建活动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列入议事日程。要把“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诚信机制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创新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有机结合,做到统筹兼顾,相得益彰。要加强对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创建活动的指导,做到不同规模兼顾,进行重点培育和指导,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扎实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要结合宣传,把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到“安全生产月”活动范畴,把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爱护人作为安全文化创建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创新形式,加大投入,传播安全发展理念,营造安全文化氛围,达到启发人、教育人、提高人、激励人的目的,实现以文化促管理、以管理促安全、以安全促稳定、以稳定促发展、以发展促和谐。三是全面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13〕29号)精神,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实施“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切实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工作。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支持”的原则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步步推进”的总体要求,分阶段、分批次制订培训计划,广泛动员,周密部署,落实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机构是安全生产培训施教主体,担负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的主要责任,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培训质量控制制度,严格学员、培训档案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资金投入,持续改善培训条件。各地、各部门要把全员安全培训情况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对应持证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一律先离岗、培训持证后再上岗,并依法对企业按规定上限处罚,直至停产整顿和关闭。对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律倒查培训、考试、发证不到位的责任。对未承担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职责、安全培训不落实的或没有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即上岗作业或弄虚作假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确保全员安全培训工程有序实施、确保实效。
            四、统筹安排,切实抓好四项培训。即企业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企业一线从业人员安全业务培训。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决定的通知》(安委〔2012〕10号):到“十二五”期末,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的通知要求,2014年,我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必须继续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的原则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属地管理,逐步推进”的方式,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联系制度、检查制度和岗位责任落实制度,对市下达的“四类人员”安全业务培训考核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在确保安全培训人员落实、组织落实、保证质量、取得实效的基础上,继续抓好“四类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工作。一是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生产经营单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是法定职责。年内,对全市生产经营单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分行业进行摸排登记,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上岗前未取得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2011年参加安全培训后证书已到期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行业、分规模、分区域、分批次开展安全业务培训,全年力争培训并取证上岗的企业主要负责人2000人、安全管理人员3000人。二是开展用电、金属焊接切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和复训。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30、44号令的规定,结合培训中心取得的特种作业培训项目,落实责任、分解指标、积极摸排,并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积极登记和组织未取得上岗操作证和操作证到期复审的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安全专业知识和实作技能培训,计划全年培训和复训特种作业人员1500人,逐步消除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切实提高特种作业岗位持证上岗率。三是督促大事故隐患单位和事故发生单位开展全员安全“三级”培训。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监总局44号令)的规定要求,对年内列入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和事故发生单位的车间主任、班组长和一线生产工人,强制性开展安全生产“三级”培训教育。督促企业要建立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选聘一线安全管理、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用身边的“三违”实例和惨痛的案例教训,开展现场仿真实训教育,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作业技能。从而形成“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浓厚氛围。四是指导、协助和监督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根据市全员培训任务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创新全员安全生产培训的内容和方法,要按照不同的车间、班组和工作岗位安全管理特点,落实有效措施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年内,要求每个镇、街道落实1-3家“全员安全培训示范单位”,实行以点带面、示范引路,从而推进我市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并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我局制定的全员培训考核标准,完善建立安全培训规章制度和台帐资料,坚决杜绝全员安全培训图形式、走过场现象。同时,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的督查执法工作,重点解决好全员安全培训工作“落实不下去”的问题。要把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列入日常安全监管、执法的重要内容,完善监管措施,强化督查手段,确保全员安全培训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年度100000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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