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反习惯性违章
习惯性违章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各单位要总结提炼习惯性违章的行为,制定纠正习惯性违章的措施,采取强有力的手段杜绝违章,培养和养成良好的习惯,要在狠反“三违”上下功夫,下力气,对“三违”现象不能坐视不管不问,要在深层次上找出发生普遍“三违”的原因所在,不要就“三违”论“三违”,有些“三违”可能是我们的工作环境和设备设施原因所在,如纯属个人原因的“三违”,要强制住“三违”学习班,并给予处罚,通过纠正习惯性违章,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安全生产势必要好转。
4、继续加强安全培训,坚持执行“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制度,认真做好班前“每日一题”的安全培训,全面实行入井人员的强制考试,每个矿井的入井口都必须安设抽考系统,所有入井人员在入井前要进行抽考,各矿要制定入井人员抽考的考核办法。各级培训机构要充分发挥全员培训的职能,加强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加大办班的数量。
(二)变招工为招生
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用工管理的通知》(晋煤劳发[2010]1499号)精神,在 “五个统一”煤矿用工管理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变招工为招生,先入校后入矿制度。要积极扩大各类技校和职校的办学规模,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煤炭职业技术教育,培养煤炭专业技术人才,提升全员专业技术和技能素质;开展校企联合办学,采取委托培训、对口单招、订单培养的方式,培养煤矿主体专业人才;制定措施,提高待遇,吸引优秀毕业生不断充实煤矿从业人员队伍,为煤矿企业的发展储备人才;组织新从业人员和暂时未达标人员到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或煤炭职业院校进行培训,取得毕业证书;从基层区队班组中选拔一大批有实践操作经验,愿意从事煤矿工作,有一定文化基础的人员到煤炭专业院校培养深造,提升煤矿骨干队伍素质。
(三)加强教育培训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落实煤矿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加大煤矿“管理团队、技术队伍、技能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继续抓好“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严把准入关;继续组织开展煤矿“六长”和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提升教育培训;继续做好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和继续教育工作;继续做好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继续组织好煤矿关键岗位和重要工种人员职业中专教育;大力加强安全培训教育信息化建设;扎实做好煤矿从业人员年度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煤炭院校教育资源,大力推动煤炭主体专业大专、本科、研究生继续教育,创造条件,采取举办半脱产学习班、专题讲座、组织自学考试等形式,积极鼓励从业人员自学成才、岗位成才,不断提升煤矿从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要继续坚持“每日一题、每周一课”的培训制度,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微机考试分期分批对井下作业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考试,好的给予奖励,差的给予批评和处罚。
(四)实行劳动预备制度
实行劳动预备制度,是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煤矿从业后备梯队的基本制度,是提升煤炭产业素质的内在要求,是煤矿企业人力资源储备的重要内容,对于全面实行就业准入控制,从源头上提高从业人员队伍素质有着重要的作用。各单位要加强政策引导,按照“五个统一”煤矿用工管理的要求,不断充实 “煤矿从业合格人员储备库”,为煤矿企业储备人力资源;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联合培训机构和院校,建立稳定的协作关系,建立人力资源储备。要根据自身发展对从业人员素质和数量的需求,加大工作力度,采取企业自主、企业与院校、企业之间联合的方式,落实劳动预备制度。
(五)实行煤矿从业人员年检制度
根据省里的要求,实行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年检制度,这项制度是煤矿用工管理职能调整后,严格用工准入,加强煤矿用工管理的重要措施;是“五个统一”煤矿用工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用工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大用工监管力度和用工管理全过程管控的重要手段;是实施“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的有力保障;是广大从业人员不断提升自身素质的主要途径。要按照《关于做好全省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年检工作的通知》(晋煤劳发[2011]873号),抓好从业人员年检制度的落实,确保全省煤矿用工合同签订率、煤矿用工备案率、从业人员培训率、参加社会保险率、从业人员年检率达到“五个百分百”目标的实现。
(六)加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力度
要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职业技能鉴定要根据鉴定许可范围,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认真做好鉴定工作。新从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获得初级(五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方能独立上岗。各矿要将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保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的公正性。
(七)创新煤炭人才工作机制
坚持“人才强煤”和“人力资源优先发展”战略,加大人才工作力度,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形成吸引、培养、使用、稳定人才的良性机制,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各单位为各类人才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要通过多种途径培养人才,着眼发展和需要,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知识更新和岗位历练,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要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坚持遵循人才发展规律,把人才素质能力与岗位要求结合起来,使各类人才各得其所、各展所长,做到因才适用;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八)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是激励从业人员岗位成才、技术创新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也是实现“人本安全”的重要环节。建立表彰激励机制。营造“百个工种大比武,百万职工争状元”的浓厚氛围。要利用比武和职业技能竞赛这个活动载体,广泛开展以全员参与为基础,以岗位练兵为手段的竞赛活动,选拔、打造企业的“首席技师”、“技能状元”和“技能大师”,促进和带动从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
(九)强力推进班组安全建设
要按照全国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推进会上提出的“五个落实”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健全班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班组现场管理和教育培训,不断提升班组建设和管理水平,通过班组人人平安实现企业个个安全。要重视和发挥班组在员工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广泛开展岗位练兵、结对子、师带徒等活动,使班组所有成员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相应技术,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加大对班组长、特聘群监员等班组关键岗位人员的培养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他们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广班组成建制培训,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组织管理、自觉抵制“三违”、业务保安、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处置等“五种能力”,使班组成员真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努力实现人本安全。要严格班组长的评聘程序。
(十)加强对素质提升工程的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加大对素质提升工程的监督管理,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要切实把素质提升工程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要将人员素质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要素,把人员是否达到准入标准和是否符合煤矿用工规定作为新矿井投产、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加强管理。在日常监管过程中,要把素质提升工程的落实和推进情况、准入标准的执行情况作为各类安全检查、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通过严把煤矿用工和用人关口,促进安全生产和整体素质全面提升。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的重要意义,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这项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根本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发挥好各种培训载体,使得从业人员素质全面提升。
(二)积极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实施“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上上下下,不是那一个单位和部门能够独立完成的,要加强沟通,积极协调配合,主动工作,围绕素质提升这个根本目标,把有关要求贯穿到具体工作中,切实形成抓工作的合力。各单位要把素质提升工程相关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集团公司每季度要对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要广泛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手段,加大对推进职工素质提升工程的宣传力度,使广大从业人员充分认识推进素质提升工程的重大意义,了解各项准入标准和政策规定,增强自我完善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当知识型员工”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