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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工“十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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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8)带棱角快口未垫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管理人员违障指挥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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