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入开展“优化安全环境、促进安全发展”攻坚行动。认真研究分析当前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发展的主要矛盾和深层次问题,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优化安全发展环境,促进安全发展。
1.搞好调研,深化服务。局党组成员围绕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走访5家以上企业,选择1至2个重点调研课题,完成1篇调研报告,帮助企业解决5个以上问题。各处(室)、直属单位走访调研10家以上企业,完成1篇调研报告,帮助企业解决10个以上问题。
2.推进乡镇(街道)安监站(所)规范化建设。今年全市30%以上的安监站(所)规范化建设达标。同时,加强村(社区)安全生产协管员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能力。
3.实施“双百双千企业安全生产骨干培育工程”。以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工程为推手,重点培养100名市级优秀安管员、100名市级优秀班组长、1000名县级优秀安管员、1000名县级优秀班组长,提高企业安管员和班组长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岗位培训、区域协作、技能比武活动,调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强化社会监督,推进群防群治。
4.加强行政审批窗口效能建设。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环节,提速增效,便民利民。
5.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加大事故调查处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6、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市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四)广泛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坚持从领导干部做起,广泛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安监形象。
1.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围绕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强化接待管理、强化考察活动管理、精简新闻报道、廉洁从政和勤俭节约七方面重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强化安监干部作风建设。
2.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以“网上审批、网上执法、网上服务和网上监管”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为平台,推行阳光审批、阳光执法和阳光政务服务。推动安全生产事务公开承诺,就社会关注、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及时限,接受社会监督。
3.深化效能建设。进一步加强教育,大力整治庸懒散等不良风气,积极开展督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处理与党风行风监督员制度,认真抓好民主评议机关的整改落实工作。
4、扎实开展文明机关和五星级党支部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各基层党支部和机关内部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三、方法步骤和重点环节
按照中央《意见》要求和市委统一部署,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2013年7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具体安排表见附件)。着力抓好3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思想发动。以“学以立德、知行合一”为主线,重点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在局党组专题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讲话和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全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的基础上,召开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大会,进行思想发动和活动部署。紧密结合当前主要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讨论活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为活动的开展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大力营造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创先争优、真抓实干、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举办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培训班,进一步增强基层党务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为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供组织和思想保证。
(二)听取意见、查摆问题。以“照镜对标、作风体检”为主线,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采用书面征求意见、走访联系点、开展谈心活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此着力推进“四项行(活)动”的开展。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党组成员和巡视员均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局级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由分管局领导审阅。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以“正风肃纪、破难攻坚”为主线,重点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方案。建立健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党员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为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成立宁波市安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江国梁担任,副组长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平和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组长吕鹏飞担任,其他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人培处处长聂咸俊兼任,机关党委副书记兰拥军、监察室主任周华安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各处室和监察支队负责人组成,赵晨沙同志为联络员。
各党支部要按照局党组的实施方案要求,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建立督查制度,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教育实践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扎实实,不走过场。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各支部活动开展的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好的经验做法,以利于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抄送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