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11月初)
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召开各负责人会议,对此次排查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大力营造普查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推动普查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1月中旬)
由组织领导机构协同派出所对学校逐一进行排查,登记造册,澄清底数,对学校消防安全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 依法监督整改,对逾期不改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跟踪督办,直至隐患消除。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1月末)
学校对火灾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总结,做好市教育局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我校开展校园火灾隐患排查进行验收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消防监督工作责任制,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要落实整治工作措施。要把学校教室、食堂、图书馆、实验室、教师宿舍、供电设施、做为本次整治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在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以及用火、用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发现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擅自停用消防设施,违章用火、用电的 ,依法责令立即改正,并坚决依法从严处罚;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依法责令限期改正,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随时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立即报请当地政府责令其停止使用。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依法及时报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并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具体措施。
(三)要抓好冬季防火工作。要督促校园重点落实冬季防火各项工作措施,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一是要督促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坚持开展每日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二是要督促严格用火用电管理。严禁超负荷用电和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私自动用明火。特别是对建筑耐火等级低、设施简陋的幼儿园,要督促其重点加强教室、食堂、宿舍内用火用电设施的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三是要督促深入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火灾事故的能力。
四是要指导制定宣传培训计划,设立消防常识课,组织师生参观消防站。尤其要加强对幼教工作者的安全培训,明确其管护职责。要督促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灭火逃生演练。
(四)要及时反馈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