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市洁净办总牵头,整治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四城区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是责任主体,负责具体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及重点窗口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具体分工如下:
1、市洁净办:牵头负责督促各部门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2、市住建局: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定期对整治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全市;负责指导建筑施工单位加强文明施工管理,督促落实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措施。负责全市物业小区环境综合整治。
3、四城区政府;负责做好辖区内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清除主次干道和街巷社区、乡镇村屯、城乡结合部积存垃圾;强化日常清扫保洁,不断完善办事处、乡镇的日常清扫保洁机制,实现全覆盖作业,全方位监管。
4、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周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5、市城管局:负责查处影响市容市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搭乱建和违章建(构)筑物的行为;负责监管占道摊点、夜市烧烤、占道市场的环境卫生;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设施;加强早、晚占道市场的管理,规范占道市场秩序。
6、市水务局:负责“三溪一河一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结合“河溪”改造工程,加强对“河溪”护堤环境治理,清除堤坡垃圾,改善“河溪”周边环境;彻底清理雨水口残留污冰,保持日常洁净。
7、市公安局:负责对交通违章的整治工作,对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闯灯闯线、酒后驾驶、乱停乱靠、随意调头等交通违章行为进行严格管理;负责对自行车乱停乱放的管理;参与非法占道经营整治的联合执法,维护整治行动中的现场治安;加强交通护栏的管护及保洁工作。
8、市环卫处:彻底清除市直主干路积存垃圾;加大街路清扫、垃圾清运,旱厕清掏工作力度;加大建筑垃圾全方位管理力度,清除积存建筑垃圾;加大免费公厕的管理力度,按时开放,环境整洁,保证居民方便如厕;强化行业管理,扎实开展日检月评和四城区联检联评活动。
9、市园林处:负责做好城市公园、湖泡、广场、游园、绿地的养护管理与清扫和日常保洁,及时清除残留枝叶。负责督导主(次)干道绿化带和游园广场绿地的修剪、整形、补植及病虫害防治工作;加大对园林绿化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抓好公园、小游园的日常管理,强化保洁工作,搞好园内服务设施、游乐设备的维护。
10、团市委、机关工委:负责动员社会义工积极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1、监督督办:市文明办、机关工委、效能办、新闻媒体、整治办,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督办检查验收。
市交通局、城投公司、火车站等相关责任单位按照各自的管理范围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10年牡丹江市春季环境综合整治“春风会战”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沙广华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崔培元 市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贾 岩 市住建局局长
曹岩柏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成 员:孙玉华 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罗海涛 团市委书记
张哲林 市城管局局长
伭宝君 市住建局副局长
贾玉庆 市住建局副局长、园林处处长
焦庆华 市环卫处处长
那冬雅 市文明办副主任
江 滨 市公安局副局长
林 海 市水务局副局长
赵占鹏 东安区副区长
赵玉国 西安区副区长
石成军 爱民区副区长
王立江 阳明区副区长
杨 忠 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赵希恩 市交通局副局长
张大伟 市城投公司副总经理
高 峰 牡新闻传媒集团新闻总社社长
春季环境综合整治“春风会战”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除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外,还要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定期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全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热线电话,受理或转办有关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方面的问题、意见、建议,电话为: 6171931。
八、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城区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要迅速建立本行政区域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机构,制订切实可行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级负责。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落实责任,协调配合,合力推进,有关部门要把此次综合整治活动作为文明单位评比、行风评比、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进行严格的检查评比。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二天组织一次检查,对活动中反应迅速、措施到位、成效显著的单位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2、突出重点,集中整治。要把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居民社区、窗口单位以及群众反映强烈和长期以来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作为整治重点,集中时间、人力、物力进行综合整治。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加大督办检查力度。尤其是对物业管理的弃管小区,楼院及“三不管”地区的环境卫生,要按照条块结合、标本兼治的基本原则,增强属地化管理意识,积极协调、务求落实。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市、区环卫部门担当本次整治活动先锋队,第一时间启动,率先完成整治任务,把市、区环卫部门负责的主次干道打造成为本次整治活动的标杆街路。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要按照时限、标准,予以督办推进和考评验收。
3、全民动员,营造氛围。各城区人民政府及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舆论宣传,利用新闻媒体、工作简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动态资讯,进一步强化市民的参与、爱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意识,形成全民参与、和谐共建的良好社会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舆论导向作用,积极配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加大新闻宣传报道力度,及时报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既要鼓舞士气,又要查找不足,及时改进;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内强外联,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投入到这次整治活动中来。
4、强化监督,长效管理。综合整治办公室要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跟踪检查,及时督办行动迟缓、完成任务不好的单位和部门,对限期整改仍未达标的要通报批评直至问责,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要及时总结和宣传。一是实行电子监督岗。从建设系统执法队伍中抽调10人,每两人一组,组成五个组,每天对全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情况进行巡检巡查,发现问题,现场拍照,并注明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期限,于当天在网上公布。二是实行联检联评。综合整治期间,继续组织对四个城区环境卫生情况进行联检联评,评出名次,在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公布。三是聘请义务监督员。为了有效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特聘请社区群众、机关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为“四化”环境建设义务监督员,监督环境综合整治的进展情况,及时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实行三级监督问责制。各城区人民政府及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对电子监督岗、联检联评、义务监督员发现和提出的问题,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否则就要问责。首次发现的问题,在住建局内部网上公布,两天不整改的,转到住建局外部网上公布,三天不整改的,由报纸、电台、电视台进行曝光,曝光后仍不整改由直接领导向媒体进行说明,再次曝光则由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向媒体说明并进行行政问责,同时将自动转入市效能监察网络。各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与该网站实现连接,随时发现问题,也要同时建立相应的工作督办机制,并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把这次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日常化、经常化管理的序幕,常抓不懈,巩固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