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发生经过:
3月5日下午2:00左右,**车间木工***在堆积厚度为70公分的木板上开料,开料过程中从木板上跌落到地面,开好的料也随之坠落砸到***左脚脚面,事故发生后立即送市人民医院,经检查诊断为左脚骨蛇形骨折。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员工的安全意识不强,对安全的警惕性不够,注意力不集中,在高处作业又未注意周边所处环境,因踩空或踩滑导致操作失误跌落到地面,木料被带落到地面造成物体打击二次伤害,最终造成左脚骨折的工伤事故。
2、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安全预防纠正、对岗位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没有引起高度重视。
3、未穿戴任何劳保用品,未对受伤部位起到安全防护作用。
三、处罚:
1、***因本人操作不当导致自身发生工伤,造成较大工伤事故,给公司及个人带来较大损失,为了警示其本人和公司其他员工,根据公司《员工手册》第7.3.9条“因操作不当导致自身工伤或他人工伤者”之规定,公司决定给予***罚款300元之处罚并严重警告一次;
2、事故的发生不仅是员工安全意识淡薄、缺失,同时也是管理者管理责任不到位、监督不力。为了提高生产安全和安全责任意识,根据《过失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第7条“工作过失责任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分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视情况由公司研究决定责任分配”之规定,公司决定给予**车间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者车间主任***罚款100元。(以上罚款全部在4月份工资中抵扣)
四、整改措施:
1、严禁木工在堆高的木板上开料作业。
2、管理人员随时监督发现有违规作业的,立即纠正培训,对屡教不改的要进行处罚。
3、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每天车间早会强调安全,每周制造部早会布置安全工作。
4、建立《劳保用品领用原则及发放标准》,发挥劳保用品的安全防护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