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湖南省湘乡市“7·9”外脚手架坍塌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25年06月24日

1.事故简介

2014年7月9日15时10分左右,湘乡市东山新城市行政中心项目工地发生

一起脚手架较大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22万元。

2014年7月9日13时30分左右,湘乡市行政中心项目装饰分包单位幕墙玻

璃班组长安排本班组安装玻璃,在该楼南面3楼高的外架上进行清洁玻璃工作。14时左右,劳务公司架子班组长带领作业人员开始拆除主办公楼南面剩余的脚手架(负一层至6楼);施工单位安全员到脚手架拆除现场负责安全警戒工作。15时10分左右,当脚手架拆至5楼到4楼之间时(约16~12m高),脚手架突然产生晃动,随即向外倾倒,5名作业人员随同脚手架倾倒至地坪上。

2.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劳务公司架子班组长带领作业人员,在行政中心项目主办公楼负一层以上的

所有连墙件已被截断或拆除的情况下,违章冒险拆除该楼南面剩余的脚手架(负一层至6楼);装饰分包单位幕墙玻璃工违反公司规定,在外架上作业。当整片

脚手架承受作业人员和堆放的已拆除架管和扣件的荷载时,脚手架产生晃动、失去稳定而倾覆,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劳务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与幕墙施工作业人员在同一区

域脚手架上施工,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未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架子班组与作业人员没有签订安全责任状。二是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事故当天,安全管理人员在脚手架拆除过程中,没有及时发现脚手架连墙件被提前拆除的重大安全隐患,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也没有督促作业人员对待拆除脚手架进行安全检查。三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没有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现场作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时有发生。

幕墙施工。

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没有督促在同一区域施工作业

的分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二是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事故当天,安全管

理人员没有及时发现脚手架连墙件被提前拆除的重大安全隐患;也没有督促劳务

公司、装饰分包单位在脚手架拆除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查重大安全隐患,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三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专业管理技能,未能及时排查作业现场安全隐患。四是对行政中心项目幕墙施工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核不严,将该项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装饰分包单位。

4)监理单位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现场监理人员发现的脚手架连墙件

被拆除后未采取加固措施、没有及时督促装饰分包单位整改到位,也没有及时报告建设单位。二是对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拆除施工,没有安排旁站监理。三是对施工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不严。

5)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力。

6)湘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安监站对湘乡市行政中心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装饰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监管不到位。

3.事故处理

(1)事故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1)对施工单位给予行政处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2)对分包单位给予行政处罚。

3)对分包单位给予经济处罚。

(2)事故责任人处理建议

1)对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分包单位法定代表人移送司法机关。

2)对施工单位安全副经理、安全员、分包单位安全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

3)对监督单位相关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