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参加工作已有四十年,上世纪前二十年大多在从事文字或政工工作。九十年代中期,阴差阳错,我改行从事起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督工作,一干竟有二十年。这二十年的安全监督工作,让我看到了不少,也学到了不少,我看到一幢幢高楼大厦的耸立,也看到过有农民工家庭因安全事故带来的不幸。建筑业的风风雨雨如过眼云烟,又历历在目。
初涉这一行
初涉这一行当,对建筑安全一无所知。下去检查工地现场,很多专业名词都叫不上来,更不要说问题出在什么地方。但我工作了二十多年,做人做事的一些基本原则还是懂的,对现场的一些东西不懂的不能乱讲。集中精力,注意倾听老同志的发言,笔头要勤,该记的都记下,多听多学习。学习包括现场的学习和回家看规范,看相关文件、文章。刚进入这一专业,我连续几个月谢绝一切应酬,除了上工地,就在办公室或回家琢磨。把一本本规范先熟悉起来,如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井架(物料提升机)防高处坠落等等。从一点不懂,到有点懂;从有点懂,到比较懂,前后用了半年的时间。其间,我参加市总站和浦东站两次五天的专业培训。这时,自己才感觉好像是一名安全监督者了。
陷入迷茫中
但随着从事这行业时间的加长,我似乎又陷入了迷惘。因为我们到工地,经过认真仔细的检查,这种要比工地安全员的检查认真几倍的检查,向现场的项目经理、总监以及相关人员反馈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可谓苦口婆心。甚至我们连监督记录都复印给他们,让他们认真整改,甚至还开了整改通知单。但是一周两周过去,安全隐患还是继续存在。更有甚者,我们今天查过,问题提过,第二天就从我提过的那个隐患处发生了事故。如2012年5月某日,我奉站领导安排,分站与分站之间交叉检查,我到了汇南分站一个项目检查,我发现部分钢结构项目的高空正在安装,但大量的临边无防护,当即我下发了局部暂缓施工令,要求项目部对钢结构施工区域停工,加强临边防护措施。但第二晚上我就听到该工地发生了高空坠落事故发生。我把发现的问题已经明白无误地告诉了项目部,但项目部由于总分包之间关系纷乱,指挥不下去,事故最后还是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好像不少,我陷入了迷惘。
市场与现场
最近,我们单位集中调研一个高处坠落事故的课题。发现很多事故发生在现场,但寻根索源,关键还是在市场。建筑市场的不规范或纷乱是发生各类事故的根源,下面是我对总包与分包间关系的分析。
高度坠落事故的主要原因分析:总包与分包的关系。
高度坠落事故99%发生在劳务分包或专业分包队伍当中。因为现场干活的当然只能是分包,而总包的人员一般不会发生事故,是因为总包人员都是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无特殊情况一般是不会到有危险源或有安全隐患的地方涉足。
目前分包队伍在现场安全管理方面又存在哪些问题:首先,分包向总包业主提供的有证的从业人员现场一般很少见到。现在有些项目负责人往往不是有证的建造师,安全管理方面未受到过专业培训,只知道根据总包或业主的要求组织人员抢进度,然后能节约的就节约,能省的就省,眼中唯有效益。现场存在哪些安全隐患,他根本不清楚。更有甚者,什么叫重大危险源,他也不懂。重大危险源在施工,项目负责人不知道跑哪去了。
其次,分包单位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从笔者多年监管现场经验看,分包一般都无专职安全员,现场有一个C证的也是兼职的,以备有关部门检查用。由于是兼职的,所以在现场不可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总包和监理在巡查中发现了安全隐患,也很难落实整改。因为干活的人都是分包,现在分包都是讲产值、数量、面积的。分包人员去干了安全隐患整改,没了算钱的数据,就没了整改的劳动力。总包的管理人员或监理人员又很难指挥分包人员,因为分包人员的钱是从分包小老板那里领的,而不从总包监理那里取。因此,总包或监理有关人员要求一严,还经常会与民工发生争执矛盾,造成现场安全隐患整改一拖再拖。
再次,目前总包和监理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譬如,对重大危险源的交底,总包只交到分包的个别管理人员,而分包的管理人员由于文化、技术等原因无法交底下去,然后让民工签字了之。总包与分包的合同或安全协议也比较笼统,涉及生产当中发生的安全隐患的处理没有具体条款。再有,总包和监理人员的上下班时间与分包人员的生产时间有一个时间差。目前,大多数施工工地对民工实行承包制,即一般都按施工图的建筑面积计算施工人工费,多劳多得,所以大多数的民工都会起早贪黑,只要不下雨,一天干12~15小时是常事,收入也很可观。一个人干这么长时间的活,精力和体力肯定会不济。这样自我保护能力会下降,发生事故概率也会增多。
井架起风波
记得1999年清明前的一个夜晚,我正在家准备吃晚饭,接到一个工地项目部打来电话,说是工地上出事了,让我马上过去。我到了工地没多会儿,安全生产监督局、公安局刑警队、浦东新区总工会的相关人员都到了。刑警队的杨警官提了相机,让工地负责人带路,直奔事故现场,我们一行紧跟其后。事故发生在9号楼的4层,只见一民工倒在地上已经死了。
回到会议室,寻找目击证人。听一个一起干活的民工讲,事故的起因是这样的:当天,这幢房子的四至六层浇细石混凝土地坪,三个小组同时做一样的活。混凝土在底层场地上,各自用手推车装满后,通过井架输送到楼层。由于细石混凝土含水量高,难免有零星的细石混凝土掉在地上,也掉在井架的通道上,掉通道上行走不便,便安排人清扫。清扫时,细石混凝土从夹缝里掉到下一层。而下一层也有人做着同样的工作。上面的东西掉到了下面人的头上。上面的兄弟就打开井架门,把头伸出井架,想看看下面,可就在这个千分之一秒之际,吊篮从六层下降通过五层,把五层这个兄弟的头连带身子带到了四层。井架操作工当即刹车,五层那个人已被带到了四层,平躺在四层的阳台口上。现场就是我们上去看到的场面。
按照规范,井架门只有在卸料时候打开,平时必须保持关闭,井架门口是我们通常叫的老虎口之一(“三宝四口”)。
之后,我经常到施工现场给民工兄弟上课。这个案子我是必讲的。我从事安全监督工作以来,这件事情对我的印象特别深。
台风夜巡查
上海地区每年或大或小的台风总会有两三次。真正台风到来时,我们的安监人员就必须到施工现场,先是检查设施设备,后来主要就是查民工宿舍(临时活动房),9级以上(含9级台风)民工必须搬出去。2011年2012年分别有一次台风侵袭上海,风力达11级以上。我们安监人员从傍晚到深夜,跑遍管辖的各个工地,要保证每个工地的临时房内无一个民工在里面。上级领导还会抽查。我们顶着狂风暴雨,饿着肚子,衣服湿了又湿,小心翼翼驾驶着自己的车子,奔波在建筑工地的泥泞小道上,电话一个接着一个。在工地上还得耐着性子向民工解释,是为了他们好,为了他们安全。项目负责人能配合还好,不配合的,我们真的感到很无奈。对此,我们已经把它当做一项政治任务,有条件的要完成,没条件的要创造条件完成,人命关天,责任如山。几次台风,活动房房顶被吹的不少,但由于我们事先做了大量工作,没发生一件死亡事故。因此,上级部门对我们安监人员总体评价是:拉得出,打得响,能吃苦,会工作。
职业的思考
建筑安全监督工作,既是行政执法工作,又带有较多技术含量的技术工作,因此,不是哪个人一来就能干的。需要一个学习培训的过程。而这个过程的长短取决于你本人的智商和努力的程度,聪明勤奋的人也许三五个月半年基本能独立工作。
我们受政府委托,到施工现场对安全进行检查。那么,怎么查?查什么?自己心里要有个谱。软件资料、现场实物,包括监理,样样都查,那是不可能的。为此要有重点,重点是什么?要根据工程的形象进度进行抽查。特别是对各阶段的危险源(包括重大危险源)逐项逐条查看。看方案,看实物,看交底,看验收。发现一个问题记一个问题。发现的问题与违反的规范、规章相对应,是一般性要求,还是强制性规范。根据严重程度,开出法律文书。我发现,现在有不少监督员到现场到底怎么开展监督检查,一点思路都没有,弄到哪儿算哪。最后也不讲评,下去检查不起任何作用。
我在想,作为我们一名监督人员,到现场该发现的问题没发现,该提出的问题不提出。那么要么是你的技术不行,要么是责任性不强。要是你今天到这个工地查过了,现场存在许多安全隐患,甚至还是特别严重的隐患,你不说不讲,但第二天真的发生事故了,你难道没一点责任?现在上级正在推行责任追究,到时我们因为平时工作不认真,而被有关部门责任追究,后悔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