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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罚单”与安全监察

作者:杜放光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5月06日

 近日,关于“温暖罚单”的评论风靡网络。当交警为贫困违章者开出夹有100元现金的罚单时,素日看惯了冷漠与对峙执法的人们不禁惊呼:原来,执法也能这样温情脉脉啊!

  “温暖罚单”受赞,缘于执法方式上的创新。一方面,交警没有因“弱势群体”当“老好人”失去原则,用一纸罚单维护了法律的威严,让违规者有所畏惧;另一方面也没有单纯的硬起心肠“无情”执法,而是用夹送现金的方式让执法从“寒气逼人”走向“春风拂面”,温暖了人心。

  “温暖罚单”受赞,更在于效果。它将冷冰冰的执法变成一堂柔性的具有亲和力的教育课,让被执法者心服口服,在负疚和自责中改正错误,直至使遵法成为一种普遍性的自觉。

  如此执法,自然值得学习和借鉴,也给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带来启迪。

  众所周知,安全规章制度是刚性的,“制度的笼子”始终是抵达安全必须坚守的底线。所以,对于明知故犯者,监管者必然要做到“心中有法”,重罚不手软。

  但同时,秉公执法并不妨碍对弱者尽一份力所能及的帮助。大凡违章,必定内藏缘由,对于那些有特殊原因的违章者,监管者不妨换一下角度,在处罚之外做到“心中有情”:比如对于那些安规知识欠缺者,包括新上岗的新员工,凭经验工作的老员工,可因人而异,施以有效的教育培训;对于心存纠结者,可开展心理疏导;对于遇到实际困难者,可开展帮扶结对子,或出力、出物、出资……在监管之中添加“服务”意识,浇注“感化”成分,汇入“温情”色彩,多考虑对方的所急、所忧、所难,以德服人,或更有助于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当然,“温暖罚单”毕竟只是个例。只有当监管模式围绕人性的诉求全面转变,形成一种常态机制,营造一种大众氛围,才能孕育不同的方法,产生最佳的效果,最终护航安全局面的稳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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