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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体系建立过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20日

  各类企事业单位、公司、政府机关,无论是它们的结合体或部份(以下统称为组织),无论是何种文化背景和所有制性质,无论它们处于何种环境表现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都可按ISO14001标准的规范要求实施适用于组织自身的环境管理体系(以下简称为EMS)。EMS是个动态的,需不断发展和完善的体系,建立程序与其运作模式没有本质的区别,都遵循著名的"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管理循环理论(简称PDCA循环),通常可分解为如下六个阶段和过程。

  一、领导决策与准备:EMS是组织全面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环境保护对于组织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EMS的建立与实施需要投入人、财、物等各种资源,因此,必须首先得到最高管理者(层)的明确承诺和支持。最高管理者应任命环境管理者代表,授权其负责建立和维护体系,并向其汇报体系情况。组织应组建一支精干的EMS工作组,在管理者代表的领导下,在通过国际标准、环境知识、环境法律等培训后,即可着手建立体系。

  二、初始环境评审:初始环境评审是组织明确环境管理现状的手段,其结论是建立EMS的技术基础和前提条件。管理者代表和工作组应精心策划和实施评审,充分调动发挥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作用,广泛收集信息资源,编制评审报告。初始环境评审的内容主要包括:

  (1)明确组织应遵守的与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对组织的环境表现进行评价,确定改进的需求和可能性;

  (2)利用产品生命周期分析的思想明确组织产品、活动和服务中可以控制和可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以作为改进和控制的对象;

  (3)收集、分析和评审组织现有与环境相关的管理制度、职责、程序、惯例等信息资源和文件,与ISO14001标准要求对照,确认有益合理成份,以作为EMS的基础。

  (4)对以前的环境条件和市场信息进行分析评审,以避免环境风险,争取竞争优势。

  三、体系策划与设计:依据评审结论,结合组织战略和实力,组织应进行如下策划活动:

  (1)由最高管理者制定和签署环境方针,环境方针应明确承诺遵守法律法规,承诺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应指明总体环境目标指针的架构;

  (2)制定尽可能量化和分层次的环境目标指针,应符合环境方针的承诺,考虑重要环境因素、法律法规要求、技术和财务自行性及相关方的要求;

  (3)制定确保目标指针实现的环境管理方案,明确职责、时限和方法措施;

  (4)建立和明确环境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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