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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10月05日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樊建明(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周学智(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杨孝勇(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韩贞利(县经贸局常务副局长)
  李开智(县安监局副局长)
  万小红(玉溪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科芳(上坝乡人民政府乡长)
  韩 誉(三江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代勇(隆兴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永强(洛龙镇人民政府镇长)
  谢忠仁(平模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由周学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李开智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涉及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2.建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要建立相应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组织机构,配备工程技术人员,制订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和管理制度,保证标准化建设工作事事有人管,处处有标准,形成一套严密的煤矿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3.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安监部门要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深入煤矿搞好监督检查,大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深入查找制约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重大隐患以及突出矛盾,作为煤矿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对存在严重安全质量问题,以及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不力、进展缓慢的煤矿,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促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3.加强业务培训。一是积极联系市安监部门建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业务培训班,组织全县安全监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并邀请市安监部门专家授课,让参训人员吃透精神、熟悉标准、掌握尺度,以便指导煤矿开展工作。二是组织开展煤矿企业业主和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使煤矿管理人员明白达标标准,以便制定各矿达标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是督促煤矿企业组织力量对班组长及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4.强化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成立专门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业务部门、配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制定达标计划、明确岗位职责;督促煤矿企业完善和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质量标准化操作管理制度,组织全员对标准化建设进行学习培训;煤矿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制度,严格执行自查自纠制度,全面落实按月、按季、按年自检自评体系,使煤矿各生产系统和环节始终处于安全生产良好状态,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由点、线、面达标向全过程、全方位动态达标的提升;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保证资金投入到位。
  5.突出重点部位和关健环节。以“采、掘、机、运、通”为重点,“一通三防”为核心,突出防治水、顶板管理等关健环节,着力在事故多发点、管理薄弱上下功夫,把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实现管理强矿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认真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6.摸清底数,分类指导。组织力量对全县煤矿进行安全检查和摸底调查,采集各煤矿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采、掘、机、运、通”各系统情况、“一通三防”基本情况、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并将这些基础数据上报市安监局录入信息系统,对各煤矿采掘情况和安全状况实时联网监控;建立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数据库,摸清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总体水平,按照达标规划,对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煤矿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照标准逐矿进行考核评估,找出差距和问题,确定整改达标重点,及时督促整改,最终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动态达标。
  7.抓好示范典型带动。选择安全质量标准较好,积极性较高的煤矿作为标准化建设试点,率先实现三级标准。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引导和带动其它各煤矿企业深入持久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最终实现全县煤矿均达到三级以上标准。
  8.建立标准化建设工作长效机制。注重工作实效,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重点放在现场,充分发挥班组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注重过程控制,防止重考评、轻建设,重结果、轻过程,务求取得实效。实行分级检查考评,采取定期考评与动态抽检相结合方式,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检查。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要将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每次检查的资料、记录要及时存档,作为年终评级考核的重要依据。对验收达标的矿井,每季度要复检一次,对达标煤矿开展全面检查、复查和评级,巩固已达标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确保煤矿整体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9.实行重大隐患“一票否决”制。对已经达标或正在申请达标评级的煤矿,一旦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对已取得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的煤矿取消其评定等级,申请验收评级的煤矿取消其评级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10.切实加强技术指导。成立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专家咨询组,其成员从有关部门、煤矿企业、中介机构选聘。专家咨询组主要负责对实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矿井进行检查,为示范矿井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并参与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验收。每对矿井要明确1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10.建立激励机制。对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煤矿,应给予适当的奖励或相应的优惠政策,鞭策后进,不断提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切实改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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