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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燃机织物【作废】

[ 注:本标准已作废,请搜索最新标准 ]
标 准 号: GB17591-1998
替代情况: 被 GB/T 17591-2006 替代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 中国纺织总会标准化研究所、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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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07年10月04日

前言
  随着我国纺织阻燃技术的发展,阻燃纺织品品种逐渐增多,使用的范围也越来越广,因此对阻燃织物的质量进行全面的考核是非常必要的。
  阻燃机织物可按纤维品种、产品用途、整理工艺和阻燃耐久性(包括耐洗性、耐光性等)进行分类。本标准按产品耐久洗涤性分为耐洗性阻燃产品和非耐洗性阻燃产品两类。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各类阻燃机织物的品质。由于阻燃机织和的使用范围较广(可做服装、室内装饰布、运输工具内饰材料等)所以在本标准中将阻燃性能指标分为两个级别,使用者可根据产品的最终用途来选择考核的阻燃级别。
  本标准由国家纺织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纺织总会标准化研究所、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路、陆文宝、张其平、徐介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阻燃机织物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各类阻燃机织物的品质。其他纺织品的阻燃性能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3917.1—1997 纺织品 织物撕破性能 第1部分:撕破强力测定 冲击摆锤法
  GB/T3917.2—1997 纺织品 织物撕破性能 第2部分:舌形试样撕破强力的测定
  GB/T3923.1—1997 纺织品 织物拉伸性能 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 条样法
  GB/T5455—1997 纺织品 燃烧性能试验 垂直法
  GB/T17596—1998 纺织品 织物燃烧试验前的商业洗涤程序
  FZ/T01013—1991 纺织品 过氯乙烯干洗尺寸变化的测定 机械法
  3 产品分类
  阻燃机织物分为耐洗性阻燃产品和非耐洗性阻燃产品两类。
  4 技术要求
  阻燃烧机织物应符合有关安全和卫生的规定。
  4.1 阻燃性能
  4.1.1 阻燃产品的阻燃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耐洗性阻燃产品经耐洗试验后阻燃性能也应符合表1的规定。
  4.1.2 阻燃性能指标见表1。
  表1 阻燃性能指标
  


  注:根据产品用途或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考核级别。一般B1级适用于服用和特殊需要的装饰用布;B2级适用于各种装饰布。
  4.2 断裂强力
  阻燃机织物的断烈强力不低于相应非阻燃布产品标准中所规定标准值的75%。如果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是最低值,则断裂强力不应低于最低值。
  4.3 撕破强力
  阻燃机织物的撕破强力采用摆锤法试验时不低于7N;采用单舌法试验时不低于10N。
  4.4 其他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按各自相应的非阻燃布产品标准执行。
  5 试验方法
  5.1 阻燃性能试验按GB/T5455执行。
  5.2 阻燃耐洗性试验按GB/T17596—1998中第7章缓和洗涤程序(A型自动洗衣机)执行,试验用水硬度为160mg/L±40mg/L,以碳酸钙表示。需干洗的织物按FZ/T01013—1991中第8章执行,采用适合于试样的机洗操作程序,进行总数为6次的干洗和整理处理。
  5.3 断裂强力按GB/T3923.1执行。
  5.4 撕破强力按GB/T3917.1或GB/T3917.2单舌法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两个样品进行测试,若两个样品经向和纬向的平均值(五块试样)都符合4.1的要求,则该批织物阻燃性能合格;否则阻燃性能为不合格。如果阻燃性能不合格是由于一样品中的一块试样性能不良造成的,则允许在不合格试样的同一个样品上另取五块试样加试。若加试的各项指标达到表1的要求,并且任意一块试样的损毁长度不超过250mm,则认为该批织物阻燃性能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6.2 阻燃性能按4.1评定,经向和纬向指标均达到B1级;有一项超过B1级但达到B2级者为B2级。未达到B2级规定的,不得作为阻燃产品。经耐洗性试验后未达到B2级指标的不得作为耐洗性阻燃产品。
  6.3 阻燃性能、断裂强力和撕破强力符合第4章的技术要求,其他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符合相应的非阻燃布产品标准,该阻燃产品为合格品,否则为不合格品。
  6.4 其他要求按各自相应的非阻燃布产品标准执行。
  7 包装和标志
  7.1 阻燃产品的外包装和吊牌上必须有“耐洗性阻燃产品B1级或B2级”或“非耐洗性阻燃产品B1级或B2级”的标记。
  7.2 其他要求按各自相应的非阻燃布产品标准执行。
  8 其他
  特殊品种及用户对产品有特殊要求的由供需双方另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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