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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部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和维护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09日

 眼部受伤是工业中发生频率比较高的一种工伤,常见的有碎屑飞溅造成的外伤,化学物灼伤,电弧眼等等。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忽视防护而导致伤害,是得不偿失的。对企业而言,由于工伤引起的医疗费用和误工工资,因员工缺席对生产的影响,为永久性伤害而支付的赔偿金,这些与提供劳动保护的费用相比是非常高昂的。以广州市为例,员工的月最低工资水平是 684 元,折合日工资 32.7 元,一个员工由于一个小碎屑飞溅到眼睛内引起轻微眼外伤,以轻度受伤情况算,他需要休息至少一星期,一个星期 5 个工作天的工资为 163.5 元,而这一星期内,需要找另一位员工完成他的工作,还需要另外支付 163.5元的工资,加上医疗费等等费用,远远超过配备防护用品的费用了。对员工个人来说,眼部受伤必然造成生活的不便,严重的伤害甚至影响终身,这不是金钱可以衡量的。

  对于眼部的防护,首先应从设备改进着手,例如改变工艺,从源头上控制危害;在危害产生设备上安装保护罩等防护设施,如密封操作的数控机床等等。在工程控制无法完全消除风险的情况下,眼面部防护用品就是员工的最后一道防线。

  与呼吸或听力的防护相比,眼面部的防护并不需要一个严格的量化的评估,更强调的是根据危害的种类来选择防护用品。有效的眼面部防护可以按照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识别工作场所中的眼面部危害种类。要识别工作场所中的眼面部危害,可以通过现场巡查来实现。巡查时可参考以下问题帮助识别:

  1. 可能造成危害的是固体颗粒物还是液体?

  2. 颗粒物是高速运动的吗?

  3. 颗粒物的粒径是多少?

  4. 对眼部可能造成危害的物质是不是由某一个设备发出的,或工作环境中会不会有碎片产生?

  5. 液态的物质是高温的吗?

  6. 液态的飞溅物是化学物吗?

  7. 工作场所中有有害光辐射源吗?

  可产生眼部危害的源头作业是很多的,要发现这些危害,需要在工作现场进行识别。在现场巡查的过程中,应留意以下 7 点内容,帮助识别危害:

  a.机械运动。例如一些有移动的工具或有移动部件的设备,或操作者的移动而导致与固定的设施的碰撞,如打磨、切割、开凿等。

  b.可引起面部灼伤、眼部伤害或使防护用品着火燃烧的高温设备,如浇注、熔融金属飞溅、飞溅火花等。

  c.各类的化学物暴露作业,如使用液体或粉料化学物,。

  d.粉尘作业,如打磨、粉料装卸包装等。

  e.有害光辐射源,如焊接、  铜焊、切割、熔炉、热处理,强光源和紫外光灯等等。

  f.工作场所的规划,和其他人员的工作位置,如危害是否被隔离,是否会影响本作业区以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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