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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胺中毒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12月29日

    
  实例10 1984年4月9日晚上11时,上海港务局某装卸区装卸工严某(男,21岁)进入日本籍一艘货轮底层船舱装卸苯胺,因铁桶之间碰撞后,苯胺溢出残留仓内,严某感到有难闻的气味即改去搬运其他物品,临下班时重返原舱装卸苯胺,随即出现口唇、手指青紫等中毒症状,由作业区卫生站将严某急送市有关职业病防治机构救治,诊断为急性苯胺中毒。4月11日上午经卫生部门对肇事舱进行测定,苯胺浓度高达240mg/m3。  
    
  该港区于1981年7月21日在某货轮内装卸邻甲苯胺时也发生过一起四例邻甲苯胺中毒事故。  
    
  船舱通风不良,作业时未执行强制性通风措施,遇有包装破损时也不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予以洗消,致使苯胺在闷热的舱内大量挥发,装卸工缺乏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高浓度的苯胺通过呼吸道、皮肤二条途径进入机体而发生中毒。  
    
  实例11 上海浦东新区某印染厂在生产化纤印花布时以苯胺为染液的主要原料。1997年6月19日下午2时,吴某上班从事配液作业,后发现汽蒸机发生故障,即去整理轧染印花流水线上的布料(约15分钟),至下午5时45分吴某突然脸色苍白,嘴唇发紫,呼吸急促,被其他职工发现后,送至市有关医院救治,诊断为苯胺急性中毒。  
    
  吸风排毒装置效果差。配液岗位及蒸气机岗位均有苯胺逸散,操作时又缺乏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是造成吴某中毒的主要原因。  
    
  实例12 上海纺织局所属某漂染厂精元车间生产过程中使用苯胺,因此车间内设有苯胺化料间。1986年1月2日,车间领导安排外包内做工陈某(女,53岁)和其他两位女工一起清理苯胺化料间的苯胺配料池槽内的垃圾。上午7时半开始清理,一进入作业现场,陈某即闻到一股难闻的气味。工作一小时后,陈某即感到头痛、头晕,但没有停工,仍坚持到上午11时休息为止,中间呕吐了三次。中午休息时,陈与当班小组长说,下午不能再做此项工作了,实在吃不消。因此,下午当班组长即将陈某调换到其他地方工作,勉强工作到下午4时下班回家。回家后自觉头晕怕冷,家人也称她面色不好。陈某即睡下休息,到晚上11时左右,感到头痛加剧,并伴有恶心、呕吐,家人即陪陈某到医院急诊,医院当班医生诊断为“急性胃炎”,给予对症处理。回家后至1月3日下午6时,病情未见改善,家人再次送其到医院急诊,经医生仔细检查,确诊为急性苯胺中毒,采取了相应的治疗措施,陈的症状出现缓解,病情才逐渐好转。  
    
  该厂以往曾发生多起苯胺急性中毒事故,前后有五起14名工人急性苯胺中毒,如1985年8月就有一起5人苯胺急性中毒事故,也是外包内做工整理苯胺化料间时发生的,而本次中毒事故也就是对1985年8月那起中毒事故时余留下来未处理完的垃圾再次处理造成的。因此,苯胺对人体的危害性厂方应该是清楚的。但是对此厂方一直没有引起重视,既不制订苯胺化料间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也不对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因此清理苯胺化料间的工人在对苯胺的危害性完全不知晓的情况下作业,既不佩带个人防护用品,也没有一点自我保护意识,发生中毒后也不知撤离现场去医院诊治,而是坚持继续工作。病情加重后才被送往医院就诊,也不知提供接触苯胺的职业史,致使医生误诊,耽搁了病情。因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厂方安全卫生意识极差,对外包内做工的健康漠不关心,导致作业工人身处恶劣的劳动环境也不知情,最终引起一次又一次苯胺的中毒。  
    
  实例13 上海市南市区某街道的装卸站装卸工李某(男,57岁)较长时间被安排在上海某助剂厂从事化工品等装卸作业。1982年8月13日上午9时,李某在上海某染化厂装运苯胺桶,在搬运时桶盖脱落,溅液沾染二手一足,当即用水冲洗后继续工作,2小时后即出现面色发灰,口唇、指端青紫、胸闷气急、心悸等症状,即急送市有关职业病专业机构救治,诊断为急性苯胺中毒。  
    
  化工品的运输装卸作业,由于包装容器破损或盖子脱落,装卸工缺乏有效的个人防护,或运输中的意外事故,急性中毒不断,本起事故就属此列。  
    
  实例14 地处卢湾区的上海纺织局二纺印部所属某漂染厂精元色布化料间于1985年8月24日发生一起苯胺中毒事故。当日清晨6时许,操作工邱某发现苯胺储油“坦克”标油(即计量)玻管破裂,地面留有溢漏的苯胺残液,即报检修工急修,因检修工无空而未及时抢修。上午约7时30分,邓某等6名搞建筑的农民工进化料间翻修厂房,工作2小时后(即上午9时30分)其中有邓某(男、41岁)、徐某(男、32岁)、赵某(男、10岁)、王某(男、29岁)、钱某(男、25岁)5人相继出现口唇青紫、全身乏力等病状,经淋洗后于中午12时送区中心医院职业病科救治,诊断为急性苯胺中毒。下午4时30分(中毒后7小时)卫生部门在事故现场环境测得空气中苯胺浓度为44.8~53.4mg/m3。追索过去,该厂同一精元色布化料间曾于1961~1965年间先后发生急性苯胺中毒事故五起。  
    
  平时缺乏对生产设备安全性的定期巡检,没有及时发现的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储油“坦克”计量玻管发现破碎又不及时组织抢修,地面残液也不作及时洗消处理,在现场有严重污染情况下不采取任何管制措施,让建筑施工人员任意进入被污染的事故现场进行房修作业,也不向施工队人员做告之,该厂也不吸取以往中毒事故频发的教训,无忧患意识,安全管理措施极其疏漏,才酿成了又一起多人中毒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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