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氧气瓶的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4月17日

1、每个气瓶必须在定期检验的周期内使用(三年),色标明显,瓶帽齐全。严禁与油脂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同贮同运,应避免剧烈振动和碰撞,禁止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2、氧气瓶应远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飞溅物和可燃易爆物质5m以上,氧气瓶一定要避免受热、曝晒,使用时尽可能垂直立放。在并联使用的氧气汇流出总管上,应装设单向阀。

3、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瓶中氧气不能全部用完,气瓶余压不得小于0.05兆帕。

4、氧气瓶附近有毛病或缺损,阀门螺杆滑丝时均应停止使用。

5、禁止氧气瓶与可燃性气体气瓶、易燃易爆物质混放。

6、禁止操作人员用沾有各种油脂或油污的工作服、手套和工具等去接触气瓶及其附件,最好备用专用工具。

7、氧气瓶只能专用,不能盛装不同的气体。

8、禁止用压缩纯氧用作改善空气条件或通风换气,亦不得用来吹扫工作服上的尘屑,吹除乙炔、特利气管道的堵塞物,或作为气动工具的动力源等。

9、开启瓶阀和减压器应缓慢,人不要面对减压表,但应观察指针是否灵敏可靠。与电焊同一工作地点使用的氧气瓶,瓶底应垫绝缘物,以防氧气瓶带电。

10、氧气瓶出口处如有冻结现象,严禁使用明火加热和利用红铁烘烤,以免氧气突然大量冲出造成事故。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