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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货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8月14日

1各区域总代理在退货之前必须向总公司业务部门提出退货申请,填写《退货申请单》注明产品款式、颜色、数量并注明退货原因。
2业务部门在接到各区域总代理的退货申请时,应当立即进行业务审核是否 符合退货标准,并注明处理意见。退货的主要标准有:
(1)是否在规定的退货期限之内?
(2)是否在规定的调换货比率之内?
(3)是否是因为质量原因造成的?
(4)是否因为公司的失职而造成的?
3业务部门在进行业务审核之后,应当立即报批部门经理进行批示或者请求协助处理。在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之后报批总经理,进行批示。
4在得到总经理的批示之后,业务部门应当及时把处理结果传真通知区域总代理。
5各区域总代理在得到业务部门退货批准之后,应当立即进行装箱打包。各区域总代理在退货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保持产品的包装完整。
(1)应当将退货清单打包,随包同行。
(1)将残次品和非残次品分开打包。
(4)残次品的,应当用不干胶贴在衣服发生残次的位置,并在包装袋上用记录笔写明质量原因。
6装箱打包之后将货物进行托运,索要托运单据并及时传真至总公司业务部门。
7仓库部门在收到客户的返货,开包之后将调换产品直接办理入库手续,并在《入库单〔退货单乃注明退货的地区和客户;将残次品清点数量之后立即送 交质检部门进行质量检验。
8质检部门在接到客户的退货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情况:
(1)是否因为公司的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
(1)是否因为人为的原因造成的?
(3)这些产品是否可以修复?
9质检部门完成质量检验之后,应当向业务送交《质量检验报告》。对于可吸收修复的产品应当进行修复并重新包装。
10质检部门在修复好残次之后,应当将修复产品和残次品送还仓库。
11仓库在接到质检部门的修复产品和残次品时,应当清点数量并开据《入库单〔退货单乃并在单上注明原因。修复产品和残次品应当与仓库的成品分开存放。
12业务部门在接到质检部门的《质量检验报告》后,应当立即做出处理意 见并下发仓库。
(1)对于因公司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应当给予调换新品。
(2)对于因公司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因特殊原因可以给予退货。
(3)对于非公司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不可修复的残次品,坚持退还客户。
(4)对于非公司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可以修复的应当给予修复,修复之后退还客户。
13仓库在配送退货或者调换的产品,应当开据相应的《装箱单〔调换单〕》,并注明哪些属于退还和调换。
14业务部门在接到仓库的《入库单〔退货单〕》、《装箱单〔调换单〕》,应当开据相应的《退货单〔发货单〕》,并送交相关部门。
15修复产品和退还残次品装箱打包之后应当,应当按照成品发货的流程进行托运和跟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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