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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暴露监管体制漏洞

作者:中国产经新闻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7月29日

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焕宁,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杨富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统计司司长李万春介绍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杨焕宁表示,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事故总量继续保持下降趋势。1—6月,全国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3534起、死亡14136人,按可比口径,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8.8%和5.3%。

  其中,较大事故发生了311起,死亡1180人,同比分别下降了12.4%和14.4%。重特大事故发生15起,死亡198人,同比下降了25%和23.9%。此外,大部分行业领域事故继续下降。其中煤矿、非煤矿山、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事故高发的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杨焕宁指出,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加之今年极端天气灾害偏多,已经对生产经营领域造成了危害。

  “目前我们国家大部分企业的规模、企业生产经营方式、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相互之间差距很大、很不平衡,安全生产的监管体制机制也存在着不少漏洞,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把握性不是那么大。这些都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高度警惕,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加倍做好工作。”杨焕宁说道。

  杨焕宁举例指出,天津港“8·12”特大事故,造成了173人死亡和失踪,经济损失将近70个亿。年底深圳的“12·20”滑坡特大事故,造成了77人死亡和失踪,经济损失8亿多人民币。这样的特大事故对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冲击是极大的,瞬间这么多人的生命就损失掉了。另外这些特大事故也都比一般事故更充分地暴露了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法制上存在的漏洞,暴露了基础工作的薄弱。

  据了解,国家已经出台《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明确了工作目标和重点措施。根据工作指南,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工贸领域等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领域,都分别做了预防工作的指导意见,具体研究提出了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措施。

  在会上,针对民众较为关心的危化品行业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治理问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统计司司长李万春作了介绍。

  李万春表示,危险化学品一直是安全生产监管的一个重点,也是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危化品的特点是点多、线长、面广,因为涉及到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6个环节,本身企业的数量又很多,而且每个企业的规模、安全生产的水平参差不齐,危险化学品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点。

  “这几年化工行业快速发展,业内俗称是黄金十年,到现在这个行业发展还是不错的。也就是说,快速发展的特点,再加上安全管理没有跟进,我们认为这三个方面造成了事故易发多发。”李万春说道。

  李万春表示,对于危化品事故,究其原因,还有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有管理不到位,包括标准规范偏低的问题。也有政府部门监管不力的问题,更有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对于下一步的危化品管理,李万春指出,要完善法治机制和体制,研究提出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通过这个来提高和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同时,还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的源头管控。

  此外,还要开展专项整治。特别是仓储环节,像天津港“8·12”事故,总结它的教训,在一些港区、功能区交叉管理的地方,仓储环节上要进行专项整治。下半年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分10个方面开展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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