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北京34类突发事件拟分级预警

作者:邓琦 李婷婷  来源:新京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9月02日

当危险化学品有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事故时,或事故已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或引发次生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拟发出危险化学品事故一级预警。

  昨日,由北京市气象局组织制定的北京市地方标准《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流程》征求意见稿开始在市质监局官网公开,34类突发事件按照危害和紧急等程度分为四级进行预警,市民可于9月30日前登录该网站提交意见。

  34类突发事件将分级发预警

  征求意见稿称,制定此标准是为规范北京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发布,确保及时、准确、快速地向公众提供权威、统一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

  征求意见稿将突发事件划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按照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信息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目前,全市在此基础上可细化为34小类。


  34类预警包括矿山事故、烟花爆竹、地震、空气重污染、房屋拆迁群体性事件、道路突发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霾等,“危险化学品”被列为第一类,分为四级。其中,当危险化学品有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事故时,或事故已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或引发次生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将发出危险化学品事故一级预警。

  另外,政府部门需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社区、农村现有广播、通讯设备等向市民播出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中心应及时对预警信息发布效果进行评估,包括预警信息人员覆盖率、时效性评估等。

  雾霾未设置红色预警

  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除了自然灾害,部分社会安全事件和公共卫生事件等预警划分受到关注。

  例如,该稿提到,发生1起特别重大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全市一月内发生2次重大级别拆迁纠纷群体性事件或5次较大级别群体性事件;经研究认为可发布红色预警信息的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部分自然灾害并没有设置红色预警,例如霾和霜冻等;部分自然灾害没有设置蓝色预警,而是以“高影响”级别代替。如预计未来12小时内可能出现雷雨天气,且可能或已经对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时,将发布高影响预警。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