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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21年0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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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爆破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根据“新奥法”施工要求,隧道开挖必须尽可能减轻对围岩的振动,充分发挥围岩的自承能力,在钻爆作业中采用微振光面爆破技术,严格控制段装药量和段间隔时间,避免单段震速过大及段间震速的叠加,同时优化光面爆破技术参数,并根据围岩情况,及时修正爆破参数,达到最佳爆破效果,并形成整齐圆顺的轮廓,减少超欠挖。
配备施工机械、材料:
凿岩台车、凿岩机、空压机、硝铵炸药、乳化炸药、火雷管、导爆索、导火索、非电毫秒雷管等。
主隧道Ⅳ级围岩段采用短台阶光面控制爆破开挖。Ⅲ级围岩段采用全断面光面控制爆破开挖。
1、开挖作业工序流程
2、光面爆破设计
(1)光面爆破设计
爆破设计遵守以下原则:炮孔布置便于提高机械钻孔效率;提高炸药能量利用率,以降低炸药用量;减少对围岩的扰动,采用光面爆破,控制好开挖轮廓,提高钻爆效果;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尽可能提高掘进速度
(2)参数选择
围岩级别 硬岩 中硬岩 软岩
抗压强度(mp) ﹥60 30~60 ≤30
装药不偶合系数 1.25~1.50 1.50~2.00 2.00~2.50
周边眼间距(cm) 55~70 45~60 30~50
光爆层厚度(cm) 70~85 60~75 40~60
相对距 0.8~1.0 0.8~1.0 0.5~0.8
周边眼装药集中度 0.3~0.35 0.2~0.3 0.07~0.15
a 洞内爆破技术参数为:
○1、炮眼深度:2.2m(Ⅳ)、3.0m(Ⅲ)
○2、炮孔直径:Φ42
○3、炸药类型:二号岩石硝氨炸药,规格Φ32、Φ25
○4、掏槽方案:采用楔形掏槽形式或中空直眼掏槽
○5、雷管间隔:非电毫秒雷管间隔大于30ms
b、装药参数为:
①、炮眼深度:2.2m(Ⅳ)、3.0m(Ⅲ)
②、炮孔直径:Φ42
③、炸药类型:四号抗水岩石炸药,规格Φ32、Φ25
④、雷管间隔:非电毫秒雷管间隔大于30ms
⑤、掏槽孔单眼装药系数为85%。
⑥、掘进眼均匀布置在周边眼与掏槽眼之间,间距70-80cm,单眼装药系数为75%。
⑦、底板眼布置在底部,装药系数为80%。
(3)爆破器材选用
a.采用塑料导爆管非毫秒雷管起爆,毫秒雷管采用15个段位的等差毫秒雷管,引爆采用起爆器引爆电雷管,周边眼采用导爆索起爆。
b.炸药采用2#岩石铵锑炸药和乳化炸药(有水地段使用),选用Ф25, Ф32二种规格,其中 Ф25为周边眼使用的光爆药卷。
(4)掏槽形式
采用楔形掏槽或中空直眼掏槽。
(5)在隧道开挖中采用光面控制爆破技术。
以达到开挖轮廓圆顺,减少对围岩的扰动为目的。同时由于左右线隧道相距较近,其爆破震动速度控制在5cm/s。
(6)装药结构
周边眼装药采用Ф25小直径光爆药卷间隔装药,导爆索连接,导爆索用竹片和电工胶布与炸药卷绑在一起。
其它眼采用不耦合连续装药结构,所有炮孔均堵塞不小于 200mm的炮泥。
钻爆作业时, 根据地质条件及时修正爆破参数, 以期达到最佳爆破效果。
(7)爆破顺序
(8)爆破工艺流程
爆破施工工艺流程图
3、光爆质量标准:
平均线性超挖在10-15厘米以内(软岩取小值,硬岩取大值), 炮眼痕迹保存率:硬岩≥90% 中硬岩≥80% 软岩≥60%, 炮眼利用率 ≥90%.
钻爆作业按照爆破设计进行钻眼、装药、连线和引爆。如开挖条件出现变化需要变更设计时,由主管技术人员或施工员确定。
钻眼前绘出开挖断面中线,水平线和断面轮廓线,并根据爆破设计标出炮眼位置,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后钻眼。
4、施工要求
(1)、放样布眼。隧道开挖每一个循环都要进行施工测量,控制开挖断面,在开挖面上用红油漆画出隧道开挖轮廓线,标出炮眼位置,误差不超过5厘米。
(2)、定位钻孔。钻眼按设计指定的位置进行。钻眼时掘进眼保持与隧道轴线平行,除底眼外,其它炮眼口比眼底低5厘米,以便钻孔时的岩粉自然流出,周边眼外插角控制在2度到3度以内。掏槽眼严禁互相打穿相交,眼底比其他炮眼深20厘米。
①、认真清理开挖面的虚碴和危石,按照炮眼布置图正确布孔钻眼;
②、掏槽眼深度按设计施工,眼口间距误差和眼底间距误差不大于5cm;
③、辅助眼深度按设计施工,眼口排距、行距误差均不大于10cm;
④、周边眼位置在设计断面轮廓线上,误差不大于5cm,眼底不超出开挖面轮廓线10cm,最大不超过15cm;
⑤、内圈炮眼至周边眼的排距误差不大于5cm,炮眼深度超过2.5cm时内圈眼与周边眼以相同的斜率钻眼;
⑥、当开挖面凹凸较大时,按实际情况,调整炮眼深度,保证所有炮眼(除掏槽眼外)眼底在同一垂直面上;
⑦、钻眼完毕,按炮眼布置图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不符合要求的炮眼重钻,经检查合格后,才能装药起爆;
(3)、清孔装药。装药前炮眼用高压风吹干净,检查炮眼数量。装药时派专人分好雷管段别,按爆破设计顺序装药,装药作业分组分片进行,定人定位,确保装药作业有序进行,防止雷管段别混乱,影响爆破效果。每眼装好药后用炮泥堵塞。装药前先用高压风将孔中岩粉吹净,并用炮棍检查孔内是否有堵塞物,装药分片分组,严格按爆破参数表及炮孔布置图规定的单孔装药量,雷管段别“对号入座”。周边眼孔口堵塞长度不小于25cm,爆破网络连接,采用“一把抓”法,分片分束连接,每12根塑料导爆管为一束,每束安装两个即发雷管。
(4)、网络连接。起爆网采用复式网络,联接时每组控制在12根以内;联接雷管使用相同的段别,且使用低段别的雷管。雷管联接好后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雷管的连接质量即是否有漏联的雷管,检查无误后起爆。
(5)、调整控制。开挖过程中经常观察石质的变化情况及爆破效果,及时调整钻爆设计。严格控制周边眼的装药量,减少对围岩的扰动,控制超欠挖。
(6)、排水。控制隧底超欠挖,保证底面平整。保持临时排水系统畅通不积水,防止浸泡围岩。
(7)、超欠挖控制
①、根据地质条件的变化情况,及时变更钻爆参数,选配多种爆破器材,完善爆破工艺,提高爆破效果。
②、采用激光导向仪,提高画线、钻眼精度,尤其是周边眼的精度。
③、采用反向装药,提高装药质量。
④、断面轮廓检查及信息反馈:采用激光断面测量仪及时测量开挖后断面各点的超欠挖情况,分析超欠挖原因,及时更改爆破设计。
⑤、建立严格的施工管理:制定严格的奖罚制度,用经济杠杆来调动施工人员的积极性,造成人人关心超欠挖,人人为控制超欠挖去努力。
○6、允许的超挖值如下表:
允许超挖值(单位cm)
围岩级别
开挖部位 Ⅰ级 Ⅱ~Ⅳ类 Ⅴ~Ⅵ类
拱部 平均10最大20 平均15最大25 平均10最大15
边墙、仰拱、隧底 平均10 平均10 平均10
○7、隧道开挖轮廓应预留变型量,其值可按下表规定执行。
开挖轮廓预留变型量(单位cm)
围岩级别 Ⅲ Ⅳ Ⅴ Ⅵ
预留变型量 3~5 5~7 7~10 特殊设计
5、爆破安全及措施
(一)爆破安全距离
根据不同围岩、断面特点制定不同的爆破方案并认真验算空气冲击波、地震波、飞石的影响范围,确保周围结构物安全。爆破时产生的飞石、冲击波、地震波、噪音会对周围的结构物造成危害,采用预裂爆破可防止地震波对周围结构物的震动,起爆网络设计采用大段位微差起爆技术可大大减少地震波及噪音的产生,将其危害控制在最小的影响范围内,根据现场施工经验当堵塞长度大于底盘抵抗线时飞石显著减少。
爆破主要危害是地震波及飞石对周围结构物的影响,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1、独头掘进不少于200米;
2、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
3、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3~5m)时,不少于500m。
(二)安全措施
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难处理的盲炮,应请示爆破工作领导人,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他作业;
1、浅孔爆破盲炮的处理
(1)经检查确认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2)起爆线已被炸断时可选用在距炮孔不小于30厘米处打平行眼进行起爆;
(3)可用木制、竹制或其他不发生火星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装炮眼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引爆;
(4)在安全距离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喷管吹出炮孔填塞物及炸药,但必须采取措施,回收雷管。
2、安全措施
(1) 所有参与爆破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爆破施工。
(2) 爆破方案报经公安部门批准后才能执行。
(3) 爆破人员必须先了解爆破材料性能,进行材料性能检验;熟练掌握操作工艺,在爆破现场必须服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施工。
(4) 建立建全爆破材料的领取、发放、保管和使用制度,严格管理,不得让爆破器材流失。
(5) 爆破前必须进行全面技术交底,做到任务明确,专人负责。
(6) 爆破施工之前应先进行试爆,根据爆破实际效果技术人员调整炸药单耗量和爆破参数,在施工过程中还应根据现场施工环境进行调整。
(7)严禁非爆破人员进入爆破现场,禁止在爆破区内使用明火或抽烟。
(8)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9)隧道内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药,火花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炮,其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根数不宜超过5根。
(10)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确定爆破时间和信号。
(11)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
(12)爆破后必须经过15分钟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13)爆破后要及时处理松动危石,经技术人员或安全员检查现场,确认安全后方能解除警戒信号。
(14)必须专人负责检查盲炮情况,一旦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15)装药人员必须按设计药量和设计结构进行装药,严禁多装药。
(16)爆破时应严格确定危险区域和影响区域。
(17)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15m(软岩为20m),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撤离到安全地点。
爆破施工组织机构图
1、爆破组组长的职责:
1)领导爆破员进行爆破工作;
2)监督爆破员切实遵守爆破安全细则和爆破器材的保管、使用、搬运制度;
3)有权抽止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
4)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2、 爆破工程师职责
1)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和总结,指导施工,检查质量;
2)制定爆破安全的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3)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进行盲炮处理的技术指导;
4)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爆破器材保管员职责:
1)制定器材仓库管理细则;
2)负责验收、发放、统计和保管爆破器材,对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有权拒绝发给爆破器材;
3)及时上报质量可疑及过期的爆破器材;
4)参与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
4、爆破员职责:
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2)按爆破指令单和爆破技术交底进行爆破作业,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操作细则;
3)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4)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交回爆破器材库。
5、防护员职责:
在钻眼、装药施工时在危险区边缘进行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熟悉预告、起爆和解除警戒信号,熟悉各种声、光、电信号及防护旗信号含意,在爆破和处理盲炮时进行警戒。
6、请领、清退制度
1)请领、清退工作必须严禁按《爆破安全规程》办理,严禁违章操作;保管员(保放员)有权拒绝无证人员请领、清退爆破器材;
2)请领爆破器材时,必须由爆破员凭爆破现场领导人签发的当日(班)请领单或爆破设计说明书如数领取;
3)当日(班)用剩的爆破器材,必须在下班前由当班爆破员或爆破班(组)长如数退回库房,严禁存放在其他地方过夜或跨班退库现象发生;
建立完善的爆破器材收发流水帐、三联式领单和退料单制度,定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4)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赠送、转让、转卖爆破器材或挪用他用,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风险分析及预防
1.爆炸伤害
爆炸伤害主要分为三类,对此将进行分类叙述。第一类为不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操作,在现场使用明火、用金属棍装药产生静电、撞击等原因引起炸药意外爆炸;第二类为起爆时,现场未设置安全警戒并落实防护措施,在危险区域内尚有人员未撤离或未躲到安全掩体后方即进行起爆,导致人员伤亡;第三类为盲炮处理不当,导致人员伤亡。预防措施如下所述。
第一类:打眼装药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现场不得出现明火,不得在炮眼温度较高时装药,不得用金属棍及其他可产生静电的物体接近爆材等违规作业现象。
第二类:现场爆破指挥人员应严格把控现场安全,起爆线路必须完好,无漏电及接触不良现象,同时组织工人设置警戒范围,并待人员全部撤离至安全区域方可下令起爆。
第三类:有无盲炮必须为专业持证爆破员在爆破后15分钟后进入现场进行检查,盲炮处理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在无法清除炸药的情况下可采取爆破处理。
2.物体打击
在爆破作业时,飞起的碎土石可能对人员及机械设备造成打击伤害。
预防措施:
①加强现场警戒防护,在人员全部撤离到安全区域内方可下令爆破。
②起爆时,所有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面向爆破区域,在起爆时注意躲避飞来的石块。
3.机械伤害
在使用潜孔钻机等进行钻孔、清孔、清理土石方等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大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须有人指挥的机械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不得违规操作,谨防发生机械伤害事故。
七、爆破器材管理
1.爆破器材的申购、领用
工程技术部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每月的爆破器材需用量计划,交给物资设备部办理申购手续,购买的爆破器材必须有合格出厂证明。爆破队负责到火工材料仓库领取所需爆破器材,领用时必须坚持用多少领多少的原则。
2.爆破器材的装卸
⑴装卸作业只准在白天进行,炎热季节安排在清晨。
⑵搬运时,禁止冲击、拉拖、翻滚和投掷装有爆破材料的容器;堆放时不准在上面踩、踏;雷管与炸药不准在同一车厢或同一地点装卸;
⑶人力装卸和搬运爆破器材,限定每人一次负重25-30Kg,搬运者前后不得少于3m。
⑷在雷雨期间禁止装卸和运输爆破器材。
3.爆破器材的运输
⑴ 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有押运人员押送,并按指定的路线行驶,严禁吸烟和携带发火物品;
⑵ 运送爆破器材禁止使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摩托车和自行车;
⑶ 运送炸药雷管时,装车高度要低于车厢10cm,车厢底部应铺设软垫,同一车上也不得混装两类不同性质的爆破器材;
⑷ 装有爆破器材的车辆严禁在运输途中加油或修理,非押运人员严禁搭乘装有爆破器材的车辆。
4.爆破器材的贮存、清退
①储存
(1)装硝化甘油类炸药、各种雷管和继爆管的箱(袋)必须放在货架上;装其他爆破器材的箱(袋)应堆码在垫木上;架、堆相互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3米;
(2)在货架上堆放硝化甘油类炸药和雷管时,禁止叠放;
(3)爆破器材箱(袋)距上层架板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厘米;架宽不得超过两箱(袋)的宽度;货架(堆)与墙壁的距离不得小于20厘米;
(4)堆放导爆索货架(堆)的高度不得超过1.6米;
(5)库房内必须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要杜绝鼠害;
(6)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用灯泡烘烤爆破器材;严禁存放与管理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
(7)库区应选派3名以上的看守员担任守库任务,保证24小时有人在岗值班、巡守。看守员应配备必要的自卫防护器械,加强巡逻,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
(8)库区的消防、通讯设施、报警和防雷装置,应每季度检查(测试)一次,并认真做好检查(测试)记录;
(9)爆破器材的发放应在单独的发放间里进行,严禁在库房内开箱、发放;
(10)施工现场不允许设库房储存爆破器材;
(11)严禁穿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进入库房和发放间;开箱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在专设的发放间内进行;
(13)必须经常测定库房的湿度和温度,经常检查库房的情况,发现爆破器材有异常现象时,应及时上报处理;
②清退:对过期失效、变质或每次爆破作业后剩余的爆破器材均由爆破队负责到项目部火工材料仓库办理清退手续。
(1)对新进的爆破器材,应逐箱(袋)检查包装情况,并按规定做性能检测;
(2)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帐册、三联式领料单和退料单制度,定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3)失效、变质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准随意丢弃或掩埋。应认真清点登记,由物资部门提出报废申请,连同报废清单、实施方案一起上报,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安部门批准备案后方可实施。销毁时,应有施工单位和公安等部门人员在场监督,并作好现场销毁记录。
八、 爆破施工管理
1.安全管理原则
①坚持“谁施工、谁负责,谁装药、谁负责”的原则;
②贯彻“安全一票否决”的工作制度。
2.作业原则
由爆破队班组质检员对所需爆破部位的钻孔质量进行实测验收,队质检员进行复检、质保部质检员进行抽查检验,符合审批后的爆破设计时,共同在质检记录上签字。
不符合作业书时,不予签字,由爆破队作返工处理直至达到设计要求。
3.爆破区域管理
爆破队、施工处现场值班人员负责现场人员、设备的撤离,内容包括爆破区内设施、设备的撤离:
①起爆方向: 大型设备须撤离炮区120米以外,其他设备撤离200米,重要设备、设施至少撤离至250米以外;
②其他方向:大型设备须撤离炮区50米以外,其他设备撤离150米,重要设备、设施至少撤离至200米以外。
③施工处负责协调爆破作业区内其他作业单位的人员、设备的撤离工作
④高边坡及其他危险部位实施爆破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哨,以防高边坡滚石,混装车司机必须了解道路状况后方能行驶;安全哨由爆破队负责落实。
4.装药管理
爆破作业时,由爆破队现场负责人担任爆破现场指挥员,在场指挥装药作业。
② 装药前应对隧道掌子面、桩基底和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
②大爆破装药量应根据实测资料校核修正,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
③使用木质炮棍装药;
④装起爆药柱时,严禁投掷或冲击;
⑤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柱等敏感爆破器材前,应采用铜或木制长杆处理;
⑥禁止烟火;
⑦禁止用明火照明;
⑧堵塞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装药后必须保证堵塞质量,硐室、深孔或浅眼爆破禁止使用无填塞爆破(扩壶爆破除外);
b.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
c.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d.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e.禁止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
5.安全警戒
①爆破工作必须各作业队长指定的施工员或工班长负责指挥。确定的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的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派设警戒人员。
②警戒人员:重要通道口的哨卡,按规定的爆破时间,提前10分钟封闭道口。其他警戒,第一次警报信号发出后,警戒人员开始全面清场。爆破危险区域内的所有人员、设备全面清理撤至安全地方,或做好安全可靠的避炮防护。
③警戒范围:主要指爆破区周围人员的撤离,有安全掩护体时,人员至少撤离150米,无安全掩护体时,至少撤离至300米以外。
④警戒信号:采用口哨
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连续二次长哨声。所有与爆破无关的人员立即撤离警戒区,向警戒边界派出警戒人员;
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连续三次短哨声。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警戒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许发出起爆破信号,根据这个信号准许爆破员起爆;
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一次)长哨声。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岗哨应坚守岗位,除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的检查人员以外,不准任何人进入警戒区,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以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九、 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隧道施工开挖均需爆破作业,管理不好发生火工品流失及爆炸的可能性还是有的。
发生火工品爆炸事故,重的情况会出现人员伤亡事故,轻的会导致财产损失、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度。
因此,项目部把火工品安全事故列为重大危险源。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切实履行企业的主体责任,把保障员工、人民群众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中铁二十四局集团云南麻昭高速公路C1工区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行政领导责任制,切实履行公司机关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协调、服务职能,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机构的作用。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发挥地方各种应急队伍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
项目部应急组织体系由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构成,组织机构如下图所示: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余尚军 项目经理 梁 原 项目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李军伟 项目总工 韩 勇 副经理
饶 群 副经理 林谋华 副经理
成 员:
朱义召 项目安质部总监
周志军 项目安质部部长
孙红波 项目经核部部长
郑德湖 项目办公室主任
樊均霞 项目财务部部长
陈建平 项目征迁办主任
徐建康 项目物设部部长
张 铠 实验中心主任
朱义召 专职安全员
过国华 专职安全员
马建云 专职安全员
袁路娃 电工
日常管理工作由项目部综合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电话为:18669086837
2.指挥机构及职责
总指挥的职责
①贯彻国家、地方、行业等上级有关安全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
②组织实施单位应急预案,掌握单位事故险情情况,解决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③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下令进入相应级别的应急状态,必要时向上级(相关单位)应急救援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④确保应急资源配备投入到位,组织项目总体应急演练,指挥项目总的应急行动。
副总指挥的职责
①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指挥工作,总指挥不在位时,代行其职责;
②组织编制应急预案,监督落实项目应急行动程序,督促检查主管部门搞好培训、演习;
③进入应急状态时,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并根据险情发展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④组织指挥善后现场恢复。
应急办公室职责
①掌握项目事故灾害及险情情况,及时向总指挥报告。
②负责项目应急处置所需资源的统一调配,传达应急各项指令;根据总指挥指令负责向当地人民政府(相关单位)应急机构报告险情及信息沟通。
抢险组职责
实施应急处置时,将人员和设备迅速撤离危险地点,根据现场情况,适时调整并调集人员、设备和物资搜救被困人员。
救护组职责
负责现场伤员的医疗抢救工作,根据伤员受伤程度做好转运工作。
疏导组职责
维护现场,将获救人员转至安全地带;对危险区域进行有效的隔离。
保障组职责
负责应急救援方案的制订,并保证应急处置的通讯、物资、设备和资金及时到位及后勤保障。
善后组职责
妥善安置伤亡人员和接待伤亡人员的家属,按有关规定做好理赔工作。
调查组职责
收集事故资料,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影响程度和损失,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意见和建议,写出应急处置报告并做好相关工作的移交。
现场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参照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的职责制。
4、 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
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验收、领发、检查、看守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火工品台帐管理,每天核对火工品进出帐,做到账物相符,保证爆炸物品不发生被盗、被抢、丢失、失火、滥发、误发等问题。
爆炸物品仓库保管员和看守员挑选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并经公安机关培训,取得合格证的正式职工担任。
爆破作业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划定安全区,布设警戒岗哨,设置警标。爆破前应发预警信号,待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后再发爆破信号。爆破作业中出现哑炮时,应当按照既定方案进行处置,不准擅自草率处理。爆破作业结束后,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
对当日未使用完的剩余爆炸物品,应清点后由爆破工及时退库并登记造册。
2.预警行动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安全事故进行预警。预警级别根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信息内容包括: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由应急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安质部负责发布。发布可以通过广播、通信、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的方式进行。
5、 信息报告程序
1.因为本工程所有施工现场手机都有信号或座机电话,所以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时候,现场值班人员可以立即电话进行报警。
2.项目部安质部24小时应急职守电话:18669086837,15708703377当发生安全事故时,现场值班人员在5分钟内立即向项目部安质部报告,接到报告后,安质部根据事故级别逐级上报或进行相关处置。
3.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时,现场值班人员可以先用电话进行紧急汇报,主要说明发生事故的地点、事故类型、有无人员伤亡、事故级别等情况,内容要简明扼要。然后,根据情况发展,进行书面汇报,汇报表格按照中国铁建股份公司《应急信息报告及处置表》填写。
6、 应急处置
1.响应分级
(1)发生事故(险情)可能造成人员特大伤亡事故、虽没有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较大、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为Ⅰ级应急响应。由项目部按照事故报告规定逐级报告属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借助属地政府和上级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响应,开展应急救援。
(2)发生事故(险情)可能造成一次负伤5人及以上、一次重伤3人及以上、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虽没有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在1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为Ⅱ级应急响应。由项目部负责应急响应。
(3)发生事故(险情)可能造成一次负伤4人、一次重伤2人或死亡1-2人的事故、虽没有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为Ⅲ级应急响应。由项目部负责应急响应,并按照事故报告规定报相关部门。
(4)发生事故(险情)可能造成轻伤、一次负伤3人以下或一次重伤一人的事故、虽没有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下的事故,由项目部负责应急响应,并按照事故报告规定报相关部门。
2.响应程序
(1)当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项目部在汇报的同时要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等地方应急预案实施后,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统一指挥、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原则配合地方和上级部门进行救援。
(2)当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项目部在进行汇报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上级应急领导小组到达之前,进行抢救抢险,控制事态发展。项目部启动应急预案后,及时进行抢救。
(3)当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项目部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向中国铁建股份公司、监理等有关部门汇报。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宏观调配各项目部应急队伍、物资。通讯联络组按照职责确保内部、外部的联系畅通;技术支持组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做出救援方案报领导小组;抢险抢救组根据领导小组下达的抢救方案,立即展开营救;现场保卫组设立警戒线,确保场内场外道路畅通以及救援车辆的顺利进出;后勤保障组确保抢救过程中的所有物资设备的供给;医疗救护组在人员被救出后,在救护车到达前对受害人员进行包扎治疗。
(4)当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时,事发地的项目部迅速做出应急响应,救护伤员、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
(5)扩大应急:如果项目部领导小组预计事故的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可能,凭借项目部的应急预案控制不了局面的话,应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汇报,请求启动上一级的应急预案。
3.处置措施
发生火工品爆炸事故,各应急小组按照各自的分工与职责,迅速展开营救。
爆炸事故发生后,现场指挥人员要迅速做出判断,是否有二次爆炸的可能性,不要盲目组织人员进行抢救,以免造成更大的伤亡。根据现场情况,迅速组织人员切断火源,搬运未爆炸的火工品,同时组织救助伤员。情况危机马上拨打119、110救助电话。
发生事故后,现场保卫组应做好现场保卫与警戒工作,保持现场内外道路畅通;抢险抢救组马上组织人力、设备进行抢救,及时救出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组视现场具体情况在外部救护人员到达之前,应对受伤者进行现场抢救,包扎止血、查看伤情。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1.应急物资见综合应急预案《重要应急物资的名录或清单》
2.项目部设专人负责应急物资的管理与维护工作,对于应急物资,每月进行不少于2次的检查,以确保其使用性能。
3.在应急物资的使用上,除每年的定期演练外,项目部安全总监还定期对实际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准确无误的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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